央企集团层面混合不混合?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6日 11:13 作者:高江虹 赵玉洁

  继15日国资委宣布国资改革四项试点单位后,7月25日,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首次召开部分试点央企座谈,细剖进行混合所有制经济和董事会授权试点的具体问题。

  会上,记者注意到中国建材集团因为身兼双试点而备受关注。

  被选为双试点单位,是基于对中国建材集团过去十几年“央企市营”尝试,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成功经验广受认可。“这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下一步集团将按照三中全会和国资委的要求,全力推进试点工作”。

  该集团董事长宋志平认为,混合所有制推动了企业的所有者到位、治理规范化和激励机制到位。很多国企虽然也上市,但是不少都是一股独大,拿到了市场的钱来发展,但并没有把市场机制引入进来。而混合所有制真正解决了所有者缺位的问题。

  不过,这一案例虽然显著,却在推广复制上存在一定局限性。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邵宁指出,中国建材在混合所有制的实践非常成功,但有几个基本前提:一方面是因为水泥的运输销售都有半径,因此中建材可以与区域内的众多建材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其次,在中建材发展混合所有制前,其集团内部已经进行职业经理人和市场化,因此混合没有体制的障碍;还有重要的一点是企业主导人个人的魅力。

  邵宁说,中国建材的成功条件,是否在其他央企身上亦具备?“混合所有制并非想混就能混得成的”。

  恒天集团董事长张杰进一步直率指出,尽管中建材下面的公司进行了广泛的混合,国有资本通过混合得到了放大,但集团层面不进行体制机制的突破,却是无法实现真正的市场化。他认为,央企如何在集团层面进行混合所有制的探索这件事不能回避。

  对此,宋志平认为其集团层面尚难解决该问题,或在国有投资运营公司层面可予以解决。邵宁则表示,这个问题在推进央企整体上市方面或能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