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广州讯】(驻穗记者 姚嘉莉)广东“单独”二胎政策经千呼万唤终姗姗来到。3月25日,《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正式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根据有关要求,省政府于2013年12月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提交了《关于申请率先启动实施“单独二孩”生育政策的函》。2014年3月1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以《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广东省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复函》作出了回复,同意我省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3月25日,《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被列入本次会议的审议议程,让焦急等待政策落地的准妈妈们见到了“曙光”。
记者从《条例修正案》中看到一字之差,原来“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被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此外,鉴于在现实管理中,各方对“独生子女”的界定有不同理解,《条例修正案》在附则部分增加条款明确:“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者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者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在当天下午的分组审议中,讨论相当热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王波建议,不必增加“独生子女”的定义。“独生子女”的定义未来还可能发生变化,目前国家已经对“独生子女”的定义有明确规定,与2009年时已发生变化,所以现在地方法规不需要再进行界定,按国家规定执行即可。
对于 “单独二胎”列入修正草案,人大代表们纷纷投出赞成票,认为《条例修正案》应该越早通过越好,大家“期盼已久”。但有人大代表向参会的省卫计委提出疑问,“现在已经怀孕的女同志应该算还是不算?”人大代表指出,广东“单独二胎”政策相关实施细则,如何衔接等具体内容大家现在都十分想了解,这些内容都需要面向公众的关切。
话音刚落,王波主任大声说道:“现在已怀孕的请放心!”紧接着,省卫计委法规处有关负责人回应道,广东关于“单独二胎”政策的实施时间、配套政策已经做过多次研究,省卫计委希望27日表决通过后当天即可以实施。
“单独二胎”之后,广东将会增加多少新生儿,在未来时间里是否会迎来生育高峰?这些问题同样是人大代表们所关心的。省卫计委副主任江效东表示,广东前后经过两年研究,对制定有关政策进行大量的前期工作,同时邀请帮助国家研究政策的专家组成员到广东来参与调研。“根据调研评估结果,现有我省单独的家庭是14万,按照预测,如果修正案能通过的话,近一两年内每年会比原来多出生7-9万人,之后正常每年会多3万。对产科来说,可能局部会出现一点压力,但从全省医疗资源来说,不存在这样的压力,对广东1个亿的人口,一年多几万人,其实对广东总人口的影响很小。”
江效东在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单独二胎政策的实施,并不代表国家计划生育的国策就放松了,虽然实行单独二胎政策,但是计划生育这个国策依然没有变,生育二胎要经过一系列的核实审批流程,需要在计划生育服务机关作相关登记,估计类似双独生二孩的程序。江效东透露,27日或者28日省卫计委将会召开有关新闻发布会,请记者们准备好“刁钻”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