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全国人大代表、佛山市市长刘悦伦
近年来,佛山市积极贯彻中央精神,在探索农村土地市场化改革方面走在全国前列。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佛山市市长刘悦伦接受了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专访,他介绍了佛山如何借鉴“三旧改造”经验保护和提升农村土地价值。
刘悦伦认为,佛山“三旧”改造的成功主要归结为抓住一个机遇、整合三方力量,即紧紧抓住新型城镇化发展带来的机遇,通过市场化的力量,发挥政府、开发商、村集体三方各自的行政、资金、土地资源优势,通过政府的牵线搭桥,打通开发商的资本与村集体土地的供需关系,最终实现土地市场化、资本化,形成政府、开发商、村集体三方共赢的局面。其中,政府作用体现在加强对“三旧”改造的统筹协调、政策制订、项目审批等,将纳入改造的农地放在城镇化格局中规划建设、综合利用、连片开发。
刘悦伦指出,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市场化改革存在以下两个问题。一是缺乏法律和政策支持。现行的《土地管理法》、《担保法》等法规不能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提供法律支撑,《土物权法》赋予集体建设用地“用益物权”性质在实践中并没有得到体现。二是缺乏市场化运作。以户为单位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虽然国家出台一系列保护耕地政策,也不可避免地造成大面积耕地严重破坏。
如何解决好以上两个问题,刘悦伦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解决办法:
一是完善农地流转的法律和政策体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2014年中央一号件文均明确提出“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重大改革部署,实际上奠定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合法化的前提。国内许多城市都不同程度地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并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因此,建议国家制定或修改法律法规,尽快明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法律地位。同时,从国家层面研究制定适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政策体系,并全面梳理现行有关政策法规,废除不合时宜的规定,细化过于笼统的规定。
二是逐步推进农村土地市场化改革。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 “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要求,优先将城市优质资源引入农村,推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在编制我国新型城镇化规划中,明确城乡空间布局,科学合理确定农村功能分区,明晰城乡发展边界,以此指导地方编制农村土地功能分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中去,以规划引领农地有序、科学、高效开发利用。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鼓励地方建设农村土地流转综合平台。
三要通过“三旧”改造支持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政府实施 “三旧”改造,从农用地市场化中通过出让土地获取的全部收益都返还给农民,但返还资金必须用于旧农村改造和新农村建设,鼓励农民集中居住,从而腾出大片耕地,使农业规模化经营与新农村建设同步推进。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地方政府将主要投入城镇建设的费用逐步向新农村建设和农业规模化经营倾斜,“三旧”改造的重心向旧村改造倾斜。
刘悦伦表示,佛山经济实力雄厚,2013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010.17亿元,工业总产值位列全国第5名,绝大多数农民不再依赖农业生存,佛山有实力保障农业农村稳定发展。在珠三角地区,将现代农业与新型度假旅游有机结合的前景十分广阔,不仅能大幅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而且能为失地农民提供一定数量的就业机会。因此,他建议将佛山市作为全国农村土地市场化改革试点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