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记者 易少龄)记者昨日从全市财政工作会议上获悉,2014年深圳财政工作将着力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体系、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财政部要求,到2015年,所有区级政府应全面公开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我市2014年将推动区级(新区)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面公开。
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体系
市财政委党组书记、主任乔家华在会议上表示,2014年在财政管理方面将进一步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体系。一是细化预算编制,从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起,公共财政预算按政府收支功能全部细化到“项”级科目进行编制,政府性基金、国资和社保基金预算也要进一步细化编制;二是研究政府预算体系中四本预算之间的综合统筹和分工合作问题,逐步探讨国资收益向民生领域倾斜。加大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应统筹使用的资金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的力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三是完善项目库管理,将政府性基金、专项资金纳入项目库进行管理。四是修订完善支出标准体系,探索建立公用经费综合定额动态调整机制。五是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逐步实现收入预算从任务到预期的转变,完善预算稳定调节机制。
推进预决算公开
据介绍,我市将预决算信息公开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对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的公开时间、格式、程序、方式等建立明确的制度规范。
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提交人代会审议预算的政府部门和单位应主动公开部门预算,向财政部门编报预算的部门和单位应全面公开“三公”经费。目前我市公开“三公”经费的单位仅限于政府有关部门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财政部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2014年我市将所有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汇总报人代会审议,包括党群系统,已做到了向人大代表的全面公开。以此为契机,推动所有一级预算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保密单位和保密事项除外),进一步提高预算透明度。
据悉,按照财政部要求,到2015年,所有区级政府应全面公开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按此要求,2014年要推动区级(新区)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面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