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国土资源部同意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短期内将从顶层设计上搭建制度框架。
国务院日前批复国土资源部,同意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协调解决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和执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的工作思路和政策建议;协调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协调不动产登记的制度体系、技术规范、信息平台建设等重要问题;研究不动产登记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起草修订;统筹协调对地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监督指导;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由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税务总局、林业局、法制办、海洋局等9个部门组成,国土资源部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
早在2013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提出,2014年6月底前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出台并实施信息网络实名登记制度。自此,迁延转折7年之久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终于有了明确的时间表。而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将加速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预计短期内将从顶层设计上搭建制度框架。
不过,不动产统一登记内容涉及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证、登记信息平台等多项工作,逐一落实、完全实现住房信息联网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仍然任务重重。从6月底前开始推进,到上报不动产登记局人员和《不动产登记条例》,再到完成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统一,最后建立完善全国信息联网程序、完成纸质(电子)不动产登记簿,繁重巨大的工作量不是两三年内可以完成的。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对房地产行业来说,其意义在于可针对不同情况制定差别性政策,实现对楼市的精准调控。同时,为房产税的推进建立技术支撑。作为 《物权法》中的重要制度,不动产登记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从法律关系上来看,不动产登记是权利人对其物权公示的手段,而不属于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因此,这一制度能否从客观上产生反腐与控房价的效果,还需留待实际推动之后再观察。那些“政策一实施,腐败房主无所遁形、房价马上会跌”的良好预期,也只是一厢情愿。或许只有最终建立完全覆盖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和信息网络实名登记制度之后,其附带客观效果才会最终实现。正如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两会期间接受采访时所说,“真正在地产投资的聪明人早有布局,会按照时间表部署出货。”
不过,虽然不动产登记制度与房地产调控和反腐没有必然联系,但它对明晰物权、监测市场毫无疑问具有促进作用,对推进房产税制度、农村土地确权改革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完善财产私权保护、完善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都将带来深远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