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介绍,此次修订取消和下放力度较大,同时在一些领域改进了管理方式。例如:在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领域,由一律实行核准制改为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或者备案制。
对外商投资项目,按照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保留了对限制类项目、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鼓励类项目的核准,其他项目按照对内资项目的统一规定分别实行核准制或者备案制。
暂时保留了一些目前尚不具备取消和下放条件的项目。例如:在产能严重过剩领域,对钢铁、电解铝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的核准权限暂未调整。在能源领域,中央管理层面暂时保留了对部分火电、热电、煤炭开发项目的核准。 (尹振茂)
原标题:中央层面投资核准项目将减少六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