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被取消和免征
来源: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2日 06:46 作者:徐科
  本报讯 财政部会同发改委对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在中国统一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两部委表示,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和免征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其中,行政机关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部门预算予以安排;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支出予以解决。
  (徐 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