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新版营改增试点税收政策亮相 广播影视服务按6%征税
来源:全景网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9日 14:20 作者:

  地方政府的财政补贴不利税改

  4月1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提出,今年要扩大行业试点,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

  但是目前对于这两个行业的“营改增”仍无官方时间表,此前曾有电信等企业文件显示,企业已经开始着手布置相关工作,并传出7月1日起试点的消息,但未得到官方证实。

  业界一直认为,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因其行业特殊性,更趋向在这两个行业全国同时试点。王骏表示,这两个行业的试点方案不能套用目前的政策,尤其是电信需要另起炉灶再出台文件。“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可能考虑先将成熟的试点行业在全国推开,让全国都有了营改增的经验,再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推向全国会更容易。”

  一直以来,“营改增”被业界视为完善税制结构的重要环节,避免了重复征税的问题,但对于它造成的影响是增税还是减税一直存在争议。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认为,“营改增”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对分税制的重新洗牌,减税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其作用远没有投资拉动经济增长来得明显,但在理顺中央和地方利益方面意义更为重大。

  对于各地对税负增加采取财政补贴的方式,包括部分财税官员在内,均认为这并非长久之计。

  王骏也表示,地方没有增收而补贴的确会影响地方财政,所以中央至今也没有统一规定要补贴,目前都由各地判断是否需要补贴。全国推广后,一些地方可能会取消财政补贴。

  对于地方一方面推进营改增“减税”,另一方面又对“增负”的企业进行财政补贴。陈志坚并不认可。他指出,这种政府补助并不适合税制改革,政府要做的是完善税制,而不是拿钱补助;再者企业不应等着补助的钱,而是应该适应,同时接受市场调整,从而适应新的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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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