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金彪
全民基本医保制度的建立是新医改的一项重要内容,但目前我国医保制度中存在三大医保制度,分属不同部门管理,既影响行政效率,又造成了医保的城乡差别、身份歧视。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或破除部门利益,加速三大医保制度的整合。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其中第十七条提出“整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下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称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下称新农合)的职责”。并限期于2013年6月底前完成。
我国从计划经济的劳保和公费医疗向市场经济的社会医保改革过程中,逐步建立起包括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三大医保制度。职工医保是1998年为国有企业改革解困而出台的一项配套措施,仅限于城镇正规就业职工;2003年出台的新农合的覆盖对象是广大农村居民;2007年出台的居民医保的覆盖对象为不属于职工医保制度覆盖范围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至此,我国初步建立了覆盖全体国民的医保体系。
然而,在医保体系建立的过程中,由于部门利益博弈等原因,也面临着多元分割问题。目前,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隶属于人社部门管理,而绝大多数地区的新农合却被划归到当地卫生部门管理。这种分割造成城乡分治、多头管理,形成人群因身份、地域不同的医保待遇差异;也引发争抢参保人群,诱导多头参保、多头报销的现象;严重降低了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广大参保人群的满意度。近年来,整合三大医保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
但整合三大医保制度无疑会触碰到部门的利益,到底由谁来整合,人社部门和卫生部门看法迥异。人社部门认为,人社部门不仅具有长期管理医疗社会保险的机构、人员、经验积累与信息系统,而且和医疗方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由人社部门整合比较合适。而卫生部门认为,卫生部门管医保,属于“一手托两家”,既管理医疗又管理医保,需要同时考虑参保人和医院的利益,可以更有效地使用好医保资金。两大部门的立场争锋相对,导致整合难以推进。
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表示,三大医保将“由一个部门承担”,这表明“顶层设计”已经为医保制度改革定了调子。据媒体报道,关于三大医保统一管理部门一事,目前具体负责机构合并的中编办仍在征询意见。最终结果如何,尚待有关“三定”方案揭晓。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在卫生部门未与公立医院真正脱钩的条件下,三大医保整合到人社部门统一管理的可能性比较大。而卫生部门则可集中精力负责公共卫生发展和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并构建布局合理、方便就医的医疗系统,同时参与医保的监督。
不管怎样,整合三大医保制度,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保管理体制是必然的发展趋势。今后无论哪个部门来管理,都必须破除部门自身的利益,应以全民健康为中心,在考虑我国国情的前提下,发挥综合健康管理的职能。三大医保制度的整合不是简单地将相关管理权责从一个部门划转到另一个部门,而是继续需要统筹协调医疗、医保的综合健康管理,建立起部门间有效协调及合作的机制。
整合三大医保制度须破除部门利益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4日 11:13
作者:夏金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