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局和发展难题,引起两会代表、委员的高度重视。尤其是金融界代表、委员,对此更是“有话想说”。
■两会聚焦
■本报记者 李成刚
“中国60%以上的专利发明、70%以上的技术创新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都是由小微企业完成的,其中由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完成的创新成果占比高达80%。”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行长兼首席执行官马蔚华说:“因此,推动中国经济转型,提升经济增长的科技含量,必须把目光盯住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然而,由于此类企业规模小、实力弱、轻资产特征明显,往往达不到银行现行信贷管理体制所要求的抵押担保条件,因此融资困难。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的小微企业都无缘银行信贷;在深圳,95%的高新技术企业把资金短缺列为企业发展面临的重大瓶颈。”
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局和发展难题,引起两会代表、委员的高度重视。尤其是金融界代表、委员,对此更是“有话想说”。
在3月5日举行的小组讨论中,全国政协经济界别35组讨论会场云集了国内多家金融机构的领导人。在会前会后的“采访战”中,多位银行家被问及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会间一位表示“只是出来上个卫生间”的委员也无奈地被记者包围,回答完问题才匆匆离去。对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这些银行家们比较一致的观点是,银行其实并不是只想“傍大款”,也很愿意开发小微企业的金融市场,不过风险控制的制度框架等现实问题束缚着银行的手脚。
兴业银行董事长高建平委员对中国经济时报表示,不单是小微企业,“三农”、节能减排贷款等都面临着金融支持不足的问题,要改变这一现状,应该在几个方面先做好工作:一是要加快出台界定小微企业的统一、明确的标准;二是要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专向贷款,包括金融债券等;三是要对金融机构制定差别化的考核制度;四是财政政策要有相关的配套措施;五是各级政府要建立专门的小微企业发展基金。
如何扶持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蓬勃发展?马蔚华也建议,一是希望金融监管部门和各级政府更加重视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的发展,监管部门可对银行发放此类企业贷款,在信贷总量调控、风险权重、不良贷款容忍度和核销等方面实施更加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政府部门可在国家担保体系、财政性风险补偿机制建设方面作积极努力,以鼓励更多的金融机构开展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二是及时修订《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允许风险管控能力强、监管评级高的银行在向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提供贷款融资的同时,可获得企业的部分股权或认股期权,并允许银行向PE进行直接投资或发放贷款。三是进一步细化《物权法》中对“权利质权”的规定,特别是明确对“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和“应收账款”的价值评估、确权等方式,以便于银行开展无形资产抵质押贷款。四是逐步完善包括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以及场外股权交易市场等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鼓励更多的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发债和开展并购重组活动,并引导PE、VC机构加大对此类企业的投资力度。
“小微企业不但面临融资难的问题,还面临融资贵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一级律师黄廉熙建议,国家有关金融部门应采取有效的扶持措施,一方面要加快推进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激发金融主体的活力,将民间资本更多地引导到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型商业银行中去;另一方面,也可考虑,例如开设专门的小企业政策银行,或是在现有金融机构中开辟专门为小企业服务的贷款部门,由财政部门补贴部分利息,切实把小企业贷款利率下降到合理水平。
对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缓解小微企业发展困境,民建中央向全国政协提交的一份提案表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贵、融资难需要重构我国金融体系。针对我国金融体系与企业体系不匹配的问题,应当尽快贯彻中共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精神,通过金融创新构建多层次金融体系,使大中型金融机构和草根金融机构、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商业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共生共存,形成一个既有“大树”、又有“小草”;既有大商业银行“大象”这类大动物、又有微型金融这类“小微动物”的多元化金融生态系统。
他们建议:一要引导民间金融健康有序发展,使民间借贷从地下无序的“灰色地带”走向地上“阳光灿烂”的规范运作。应尝试建立民间借贷的登记备案制度,依法保护民间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二要构建与企业构成相匹配的“正金字塔型”信贷体系,引导民间资本大力发展城市社区中小银行,形成中小银行支持中小企业,民间资本支持民营企业,草根金融支持草根经济的“门当户对”的金融格局。三要鼓励大银行发展差异化的微型金融,同时支持城商行、农商行等相关银行上市融资,鼓励银行开展小微融资服务,多渠道扩大融资供给。四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解决小微企业融资中的“市场失灵”问题,减少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完善小微企业金融生态环境。五要提高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比重,构建以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为主体的股权投资链,完善股票市场、“新三板”市场、债券市场、产权交易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让资本市场惠及中小微企业。六要立足区域内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和融资贵通病,加快建设和改进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集约化、共享式服务,降低融资成本。
重构金融体系 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7日 10:58
作者:李成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