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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招支持“中小微”来源:人民日报 |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0日 09:43 | 作者:庞革平
根据新的政策措施,广西对新设立银行、证券机构、保险机构、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分不同情况,制定了相应的补助标准,给予一次性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或1000万元的补助。在激励金融机构扩大供给上,自治区政府也将通过金融业务奖励、补贴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源流向,保障实体经济融资。 广西还将增加自治区直属担保机构的资本金,充分发挥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性担保的主导作用。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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