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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助推“四化两型”

  ■本报记者 王晓红■见习记者 郭志强
  2011年,湖南省委、省政府在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上代表中西部省份做了经验发言,重点介绍了湖南的一些特色做法和典型经验。今年是“十二五”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湖南推进“四化两型”建设的关键时期,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过程中,湖南如何因时而动,乘势而上,继续发挥湖南特色优势,助推“四化两型”?湖南人社厅从哪些方面重点着力,深化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带着这些问题,近日,记者专访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闻发言人、总会计师王运柏。
构建具有湖南特色的和谐劳动关系
  中国经济时报:2011年以来,湖南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构建湖南特色的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省委书记周强要求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湖南作为传统劳动力输出大省,你认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对助推湖南科学发展具有什么特殊意义?
  王运柏:当前,我省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但也呈现出劳动争议特别是集体劳动争议易发多发的新态势。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利于调动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企业与职工群众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有利于引导劳动关系朝着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方向健康发展,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政治、社会意义十分重大而深远。
  近年来,湖南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坚持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作为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湖南省委省政府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凝聚企业和职工力量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推动形成企业和职工共建共享、互利双赢的良好局面,保证了全省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有力地推动了科学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
  中国经济时报:当前,湖南正处在工业化的中期,仍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为工业发展提供支撑,你认为如何构建具有湖南特色的和谐劳动关系?
  王运柏:近几年来,按照中央领导关于新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要求,湖南省坚持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在前些年开展企业劳动合同和工资分配综合治理工作的基础上,湖南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班子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形成了富有湖南特色的“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各方配合、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一是将“绩效考核”纳入了指标。我们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情况纳入省直及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评估指标,分解下达工作任务,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定期督促检查。仅2011年,湖南就实现已建工会组织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60%以上,生产经营正常的国有、集体企业基本建立起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涉及3.1万户企业,惠及152万职工。
  二是将“两型社会”纳入了指标。我们将劳动合同、工资分配、劳动标准、法律实施机制、争议调处机制等建设情况列入“两型社会”建设指标,并且要求进一步健全劳动关系调整机制,率先实现人人享有权益保障。
  三是重点突出“民生”指标。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纲要(2011-2015年)》,大力实施就业增收工程、社会保障工程,把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完善各项社保制度、实现社会救助全覆盖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抓好落实。
  四是围绕建设法治湖南,着力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调节劳动关系,将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等机制建设纳入《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的重要内容,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监督检查,提高企业经营者的依法经营、依法用工意识。
  高规格推进广覆盖省市县的三级劳动关系协调网络
  中国经济时报:2011年,湖南省委省政府在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上代表中西部省份做了经验发言,湖南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践无疑走在了中西部的前列,那么,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中,湖南省政府采取了哪些有力举措?湖南省人社厅又开展了哪些积极探索和实践?
  王运柏:“十一五”期间,湖南劳动关系工作坚持以“富民强省、保障民生”为落脚点,协调各方力量,健全了一系列机制,推动形成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强大合力,维护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2002年,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家协会建立了湖南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2006年,湖南省委、省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19个省直部门参加的企业劳动合同和工资分配综合治理领导小组。2008年,为加强对民营企业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沟通和协商,原省劳动保障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组建了湖南省民营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2011年8月26日,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强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构建湖南特色的和谐劳动关系。2012年,湖南省还将建立省领导挂帅的高规格的湖南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和整合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力量,推动形成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强大合力。目前,湖南省14个市州和县区均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基本建立了全方位、广覆盖的省市县三级劳动关系协调网络。
  近年来,湖南省人社厅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中重点从政策措施上着力,建立健全了两项制度、三项机制。两项制度包括:一方面是普遍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全面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为主线,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从源头上规范劳动关系。省本级和14个市州基本建立了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基于互联网的全省统一的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系统逐步建立健全,并将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业务经办的基础。企业可实时通过互联网更新和查询用工信息,管理部门可实时监测企业劳动用工状况变化和统计分析,为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部分市州还将劳动用工备案作为社保参保、社保待遇申领等人社部门业务经办的基础条件。
  另一方面是全面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2009年,湖南在全国率先出台文件,明确企业依法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的工资总额可作为成本在税前列支。省人大颁布实施《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省政府在全国较早下发《关于全面推进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税务部门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企业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企业依法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的员工工资薪金是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从政策上引导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数据显示,“十一五”时期,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基本实现倍增,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均增长14.9%。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770—1020元/月。
  今后,要继续从政策上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给予优惠,形成有效的鞭策激励机制,努力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工会组织建到哪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就覆盖到哪里”。三项机制建设上,一是着力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在健全省市县三级组织体系、工作体系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三方机制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程序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其在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健全劳动关系法律实施机制。着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建设,加快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尽快实现对全省劳动用工信息的网上报备、实时查询和动态监测,及时、快速、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
  三是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化解劳动关系矛盾,要构筑两道防线:首先,要综合运用教育、引导、协商、调解等多种手段,构筑协调劳动关系的“第一道防线”,抓倾向、抓苗头、抓预防,尽可能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其次,要大力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构筑协调劳动关系的“第二道防线”,对经第一道防线过滤后溢出的少量劳动纠纷案件予以快立、快调、快审、快结,防止矛盾扩大和激化,将劳动关系冲突纳入法制化、理性化处理轨道。
助力湖南“四化两型”建设
  中国经济时报:湖南上下正大力推进“四化两型”建设,你认为湖南提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依据是什么?这一战略将对全力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加速实现富民强省有哪些实质性的作用和影响?
  王运柏:劳动关系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体现在企业和职工群众关系的各个方面,劳动关系是不是和谐以及和谐程度的高低,不仅直接关系企业的发展和职工群众利益的实现,而且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与发展进步。一方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只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引导广大企业和职工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利益之间的关系,才能充分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才能保持企业和职工群众的创造活力,才能不断促进企业发展繁荣和企业全体人员团结和谐,从而为全社会的发展、稳定、和谐奠定坚实基础。另一方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法治湖南建设的题中之义。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调节劳动关系,有利于将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等机制建设纳入 《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监督检查,提高企业经营者的依法经营、依法用工意识。
  对湖南而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同时也是湖南稳步推进“四化两型”的重要着力点。当前,随着我省“四化两型”战略的推进,企业组织形式日益多样化,劳动者的利益诉求和文化、社会需求也发生了变化,如何减少劳动关系中的矛盾纠纷,加强矛盾源头治理,关乎全省“稳增长”工作的开展,也关乎劳动关系朝着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方向健康发展,因此,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湖南稳步推进“四化两型”的重要着力点。
  中国经济时报:近年来,湖南人社厅切实加强了组织协调,把“两型社会”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指标之一,进一步健全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绩效考核机制,这一指标具体包括什么?对于湖南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具有怎样的特殊寓意?
  王运柏:随着我省“四化两型”战略的推进,我们将劳动合同、工资分配、劳动标准、法律实施机制、争议调处机制等建设情况列入“两型社会”建设指标,并且要求进一步健全劳动关系调整机制,率先实现人人享有权益保障。当前,用工方式、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加上劳动关系方面的法规、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部分劳动者合法权益未能完全落实。这些问题如果处置不当、解决不好,就会损害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影响企业的发展,甚至影响到发展稳定大局。将“两型社会”指标具体化,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利于引导劳动关系朝着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方向健康发展。
着力于“四个一”,夯实和谐劳动关系
  中国经济时报: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中,你提出 “组织建设上关键要在‘四个一’上着力”,具体内容是什么?当前“四个一”工作进展如何?
  王运柏:夯实和谐劳动关系基石,各级党委、政府要将组织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关键要在“四个一”上着力:形成一个格局。省政府早在2006年就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19个部门参加的企业劳动合同和工资分配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一步要在此基础上调整充实力量,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企业和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开展一个活动。按照“政府实施主导、三方协调运作、企业积极争创、职工全员参与”的模式,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园区)”创建活动,强力推动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工作,指导企业处理好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内部和谐,并最终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十一五”时期,湖南共选树了120余户省级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和7个示范工业园区,推选26家企业和3个工业园区获评“全国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单位”。
  树立一批典型。通过典型引路,将典型企业和典型园区的有效做法和宝贵经验转化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三一集团年销售收入过500亿元,员工共享企业发展的成果,每年都会产生一批百万、千万甚至亿万富翁,不仅收获了“全国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的荣誉称号,还赢得了“造富工厂”的美誉,更缔造了梁稳根这样的国内首富神话。中建五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坚持“信·和”的企业文化,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让企业走出困境,做大做强,还孕育了工会优秀的“大姐主席”陈超英。娄底湘运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为突破口,以发展促进和谐、以创新推进和谐、以民主保证和谐、以文化孕育和谐,努力实现维护职工利益和推进企业发展的“双赢”,被当地称为“国企改制成功的典范”,改制前的1498名职工全部实现再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达到100%,短短2年时间,企业就扭亏为盈。这些企业和张家界经济开发区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做法和经验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导作用。
  营造一个氛围。积极争取新闻宣传部门和各类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宣传报道的一项经常性任务,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共同营造一个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舆论氛围。2011年,湖南日报和人才就业社会保障信息报刊登题为 《努力构建我省和谐劳动关系》的专题文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组织召开了“湖南省企业(园区)文化建设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座谈会”,湖南日报、湖南卫视、红网、湖南广播电台等省内主流媒体集中报道了荣获全国模范称号的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园区)的典型经验,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中国经济时报: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并非一朝一夕的工作,而是一个系统、长期的工程,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特别在全国就业形势日趋严峻的背景下,湖南人社厅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新举措应对这些挑战,深化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
  王运柏: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程度,我们要借此东风,理清工作思路,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加快工作进度,狠抓工作落实。一方面,要完善协调劳动关系的组织领导体系。加快形成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将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从部门主抓提升为党政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共建的大格局,完善协调劳动关系的组织领导体系。以省人社厅、总工会、企业联合会、工商联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为基础,吸收工商、住建、税务、司法等相关部门,成立湖南省协调劳动关系委员会,定期研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
  一方面,要完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体制机制。以构建和发展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关系长期和谐稳定为目标,健全政府主导下的劳动关系双方自主协商、社会三方协调、政府依法调整的体制。加快形成劳动关系领域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等机制。着眼于劳动关系建立和运行全过程,把劳动关系矛盾预防与化解结合起来,加强调整劳动关系法律、制度建设,更加注重矛盾源头治理。
  最后,要抓好和谐企业(园区)创建活动。继续深化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和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中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企业,可以考虑在融资、用工培训、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在企业和企业经营者评选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劳动模范、模范职工之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优秀企业(企业家)时,把企业是否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作为必要条件,并作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单位的重要内容及标准。对授予和谐劳动关系的先进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定期检查复核退出制度。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闻发言人、总会计师王运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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