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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创新助力小微企来源: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03日 09:40 | 作者:宋璇
为深入了解这项业务,赵先生参加了11月30日杭州银货通科技有限公司在杭州召开的“银货通”、“微信托”上线发布会。 “通俗地说,与传统融资方式需要不动产抵押相比,‘银货通’、‘微信托’可以帮助小微企业用流动资产即存货来获得抵押贷款。”杭州银货通科技有限公司CEO俞江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指出。 “小微企业缺乏抵押品很难从银行贷到款。即便能够提供货品的抵押,银行一般也只接受大宗商品。大多银行没有足够的人力对抵押物的交易背景有足够的了解。所以,银行做动产抵押的并不多。另一方面,小微企业贷款规模较小,银行也不愿意花精力去做这样的尽职调查。”俞江表示,其开发的“银货通”是国内首创基于智能物流的第四方物流金融服务平台。“通过整合包括银行、小贷等机构及民间个人投资者的金融服务资源以及物流、担保、保险、质检等各类第三方独立专业服务机构,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和库存高的现实问题。” 一些“手有余钱”的潜在个人投资者对质押品的风险甄别提出了疑义。对此,俞江表示,公司会采取多重措施控制风险。首先,公司会将质押率控制在20%-70%。同时,“银货通”对抵押动产进行智能化、全透明的监管管理。在此基础上,还会引入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合作伙伴共同控制风险。 至于另一个微信托平台,根据俞江的介绍,其运作流程是“微信托”负责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确认企业符合条件之后,就会在微信托平台上发布“微信托计划”,依据披露的尽职调查信息,“微信托”会员就可以自主认购这些计划,按照这些计划获得定期收益。投资人可以直接通过银货通平台随时实时查看质押物管理的信息。如果融资方违约,微信托则根据事先签好的协议,对质押动产进行回购或代为处理,处置所得优先归还微信托投资者本息。 俞江强调,“微信托”虽有信托之名,但并非信托,在这个平台上,投资方与借款方直接签订借款协议及抵押协议发生借贷关系,并通过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直接进行资金流转。在这个过程中,“微信托”并不介入资金流转。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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