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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形成记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3日 12:38 | 作者:王炳林;张立梅
科学发展观形成的时代背景与实践基础 任何一种科学理论都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同特定的时代背景、历史条件和现实任务相联系的。 科学发展观的形成,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深刻把握时代特征和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总结我国发展实践经验,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 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世界发展实践、发展理念的转变是科学发展观形成的时代背景。 进入新世纪,和平、发展、合作成为时代潮流,同时,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影响和平与发展的因素不断增多。我国发展已具备一个较好的国际空间,但世界仍然很不安宁,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当今的国际环境既给我们带来发展机遇,也给我们带来严峻挑战。要在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中把握主动权,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中国必须抓住机遇、发展自己,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和平发展的道路。 世界各国的发展实践表明,发展不仅仅是经济增长,更应该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应该是人与自然和谐的持续发展。我国必须走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科学发展观正是在深刻总结世界发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实践及新的发展要求是科学发展观形成的实践基础。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它表明我国已进入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的攻坚时期和社会矛盾的凸显时期。要适应新的阶段性特征,解决新课题新矛盾,必须改变传统的发展思路和发展模式,以新的思路、新的方法推进现代化建设,更加自觉地走科学发展、文明发展、和谐发展的道路。 科学发展观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作为一个科学概念,科学发展观是在党的十六大后提出来的。2003年4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广东考察时,针对“非典”肆虐带来的严重损失,提出了“全面的发展观”概念,要求做到集约发展、全面发展、系统发展、可持续发展。 2003年7月,在全国防治“非典”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强调:我们讲发展是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绝不只是指经济增长,而是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全面发展。要更好地坚持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 2003年8月28日—9月1日,胡锦涛在江西考察时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概念,要求“牢固树立协调发展、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 同年10月召开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胡锦涛在这次全会的讲话中强调,树立和落实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对于我们更好地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具有重大意义。 2004年2月,在中央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研究班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指出: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明确了新世纪新阶段我国要发展、为什么发展和怎样发展的重大问题,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指针。 2004年3月,中央召开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胡锦涛讲话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 同年9月,胡锦涛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进一步明确指出,“科学发展观是我们继承和发展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思想,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反映了我们党对发展问题的新认识,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并且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 2005年10月,中共中央召开十六届五中全会,胡锦涛讲话进一步提升了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意义,强调指出,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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