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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揭信用卡全额罚息:透支11万滚成44万(图)来源:证券时报网 |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9日 14:16 | 作者:
今年7月,陕西省西安市户县居民王某因涉嫌恶意透支,高达40余万元,被警方刑事拘留。经查,王某于2007年5月17日在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截至2012年7月26日共在银行透支了178000余元,逾期1607天未还欠款,将近4年零5个月。审讯中,王某又交待他还先后于2006年、2007年分别在工商、交通、招商、中信等四家银行办理了另外4张信用卡,而且都有长时间逾期不还欠款的情况。 央视网消息,通过五家银行提供的消费记录来看,截至2012年8月,犯罪嫌疑人王某分别拖欠民生银行17万8千余元,中信银行13万2千余元,工商银行6万1千余元,招商银行5万3千余元,交通银行1万8千余元,共计44万余元。然而,在这44万元当中,王某实际刷卡消费和取现的部分只有11万5千元,其余的三十余万元都是因王某4年逾期未还欠款而产生的利息和滞纳金等费用。 陕西省西安市户县沣京派出所民警张鹏称:“每一家银行的算利息跟滞纳金的方法都不一样,每家银行都有一个记账的系统,我们对记账方法,也不是搞得非常清楚。” 然而王某却觉得自己很冤枉,他认为银行信用卡透支收取的高额利息和滞纳金不合理,自己并没有欠银行那么多利息,更不存在恶意透支。他称,五张信用卡透支总额共十一万,按照推销员当初介绍的年息万分之五计算,4年下来,自己顶多欠银行利息5000元。 那么,王某欠银行三十多万元利息和滞纳金是怎么算出来的呢?王某欠款最多的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业务人员称,信用卡利息并非王某认为的一年万分之五,而是按日计算的。民生银行北京信用卡中心业务员称:“我们就按一天万分之五,按天收。”
据银行工作人员介绍,信用卡透支消费还有一个免息期。只要在一定日期内还上欠款,就不会计收利息。免息期是指从消费之日起到最后应该还款日之间的日期。如持卡人在此期间足额还清账单上的欠款,便可以享受免息待遇。然而,信用卡中心的业务员称,免息期只针对到期全额还款的持卡人。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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