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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雪:良好的公司治理是建立市场信心的重要手段

  10月18日,中德公司治理实践研讨会在北京成功举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执行副会长李小雪在致辞中指出,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市场信心,吸引长期投资的重要手段,也是增强市场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利益,推动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德国在公司治理领域提出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双重治理原则,为中国企业在公司治理监管实践中所借鉴。而中国的公司治理实践既结合了国际的做法,也具有中国特色,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双重监督与制衡的公司治理模式。中上协希望通过倡导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最佳实践系列活动,引导上市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改善治理水平,实现会员的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
  此次研讨会共分四个单元,分别邀请来自中方和德方的监管机构、自律组织、上市公司、机构投资者代表和专家,从各自所在的领域,阐述对公司治理实践发展的认识和体会。
  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主任祁斌着重介绍了近几年在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IPO制度、发展机构投资者等方面所采取的改革措施和取得的成果。
  他表示,我们现在有几个任务,一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二是建设之后要提高透明度,同时要保护投资者。同时,他透露,目前正在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建设。
  同时,祁斌还就IPO改革发表了看法。他表示,IPO的改革在技术上改进能够产生效果,但并不一定能够解决根本性的问题,根本性问题的解决还需要资本市场全方位的解决才能得到缓解。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副主任周健男向参会者指出,监管机构将把优化独立董事制度和监事会制度作为完善公司治理的重点内容。他表示,注重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完善退市制度,综合治理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规范关联交易,推进整体上市,作为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的重要抓手,是下一步上市公司监管的工作重点。
  “上市公司的监管,我们以提高透明度为核心,目的是给投资人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周健男说。他同时表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它的信息有持续性、及时性和不对称性的特点,所以我们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和要求,就是针对这些特点而进行的。
  作为自律组织的代表,中上协秘书长安青松介绍了中国上市公司治理三个方面的实践特征,一是强调内部制衡的机制设计,二是以市场为导向的制度建设,三是注重公司治理的合规性要求。他指出,上市公司治理的本源属性和机制设计是以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和信任为宗旨和立场,因此成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之一。他强调,目前上市公司的合规要求是作为公司治理的外部动因,亟待转化为公司治理的内生要求,即需要解决公司治理的自觉性、自发性和主动性问题。因此,自律组织可以在公司治理方面发挥特殊作用。
  德国发行协会主席豪纳恩教授就德国独特的双重体系的公司治理实践与大家分享了体会和经验。他说,虽然国际上通用的董事会架构为单一结构体系,但是,德国近三十年的双重体系治理实践表明,在这种体制下,监事会拥有了更多监管、控制职责,更加关注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深交所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蔡奕介绍了深交所在发挥独董和监事会作用方面的实践和探索。他建议,根据不同板块和上市公司的特点,设置一种灵活化的公司治理安排。他提出公司治理未来有三条道路,一是自愿性规划,二是强制性规划,三是倡导性规范,而第三条道路更符合未来市场发展的方向,希望中上协从监督入手,把最佳实践活动深入推进。
  作为上市公司的代表,上汽集团董秘王剑璋、中国神华董秘黄清分别介绍了各具特色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实践经验。上汽集团采用了独特的“SAIC”独董工作法,即从Sound Structure(结构合理)、Applicable Regulations(制度保证)、Independent Investigation(独立调研)、Consecutive Communication(持续沟通)四个方面对独立董事履职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中国神华的监事会系统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上市公司本级监事会,另一部分股份公司是对子公司的下派监事会。基于央企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还增加了检查子分公司对总部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三重一大”规定执行情况、反映基层呼声、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建议等工作内容。
  前德国发行人协会常务董事、爱思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委员赫森先生介绍了德国公司治理体系中的双重体系。他指出,作为监管的主要力量,监事会应该具备的内部评估流程,并以书面形式定期对公司发展提出积极意见,并配合第三方机构对监事会的工作进行评估。
  国泰基金副总经理田昆则介绍了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必要性。他并提出了七点建议,包括允许养老金等以长期稳定投资为目的的投资主体、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制度建设,为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便利;以及提名董事进入董事会,定期与公司管理人交流沟通等。
  对于嘉宾提出“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是否存在叠床架屋之嫌”的质疑,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监事长张新文详细阐述了目前实行的独立董事、监事会双重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与中国当前的国情和市场发展的阶段相适应,能够对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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