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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确定9家民企发起或升转创办新型金融机构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9日 08:11 | 作者:
今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温州设立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同时批复《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12条)。金改试验区实施以来,全市有众多企业上报主发起或参股办村镇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 为了推进落实加快发展新型金融机构,引导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促进温州经济转型升级,根据这些企业的意愿,温州市政府本着支持在外温商回归创业创新,引导民资、外资及国资投资温州,实现各类资金优势互补的原则,按照“12条”实施方案设定的条件进行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筛选,同时充分征求了各县(市、区)及相关企业的意见,拟定择优推荐9家企业作为四类新型金融机构的主发起企业。 第一批小额贷款公司转村镇银行主发起企业是,苍南联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正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批民营企业发起设立村镇银行主发起企业是安徽方兴置业有限公司(设温州市瓯海区)、新明集团有限公司(设泰顺县)、上海华东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设洞头县)。 设立信托公司主发起企业是,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设立融资租赁公司主发起企业是,温州市财务开发公司、森马集团有限公司、民扬集团有限公司。 据悉,温州金融办明确,各主发起企业按照“12条”实施方案的要求在10月20日之前完成筹建报批工作,最终由国家和省相关部门正式批复确认其发起资格。 (新华社)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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