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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重要历史节点回溯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7日 08:48 | 作者: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全会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决策。 1980年8月21日~26日 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条例决定在广东省深圳、珠海、汕头三市分别划出一定区域,设置经济特区。 1984年10月20日 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全会一致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进一步贯彻执行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方针,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全会是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之际召开的,对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历史转折性意义。1987年10月25日~11月1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报告,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必须积极而稳步地推进价格改革,理顺商品价格和各种生产要素价格。 1992年1月18日~2月21日 邓小平先后到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视察,并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重申了深化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对我国20世纪90年代的经济改革起到了关键的推动作用。 1992年10月12日~18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明确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993年3月15日~31日 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被写进《宪法》修正案,将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以立法形式确定下来,对保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1993年11月11日~14日 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将十四大提出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加以具体化,制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规划,构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 2002年11月8日~14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明确指出,21世纪前20年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关键阶段”。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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