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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代购卖家心慌慌 有卖家藏起代购字样来源:深圳商报 |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1日 08:37 | 作者:
李某曾是一家航空公司空姐,因多次大量携带从韩国免税店购买的化妆品入境而未申报,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高达113万余元,9月3日,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1年,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记者查询淘宝网上的“全球购”卖家,不少卖家悄悄隐去了“海外代购”的字样。 记者查询海关规定发现,在境外购物回来,应该按照物品价格来报关纳税。按照规定,携带自用物品入境5000元以下的可免税,如果是邮寄入境的话,应缴税在50元以下的可以免税。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门槛”在于偷逃应缴关税税款额是否达到5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被视作走私行为,处行政罚款等处罚。如果超过5万元,当事人的行为便可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部分海外代购网站已经预收了税款。记者登录美国购物网。记者以一款Coach女包为例咨询该网站客服,对方表示,客户下单后,其将直接从美国专柜购买,然后快递给客户。“卖价就是最终价格,已包含关税。”此外,记者在佳品网咨询,客服也表示入境的商品属于合法采购,已经包含了关税。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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