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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0日 10:39 | 作者:贾康
2002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2020年前后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构想。这作为重要的阶段性目标,将与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总体战略目标相衔接。2003年至今是中国财政体制改革的完善与深化阶段,并酝酿着新的突破与改进举措。
这一期间,我国经济实力继续显著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与之配套的宏观调控体制继续走向健全。同时,针对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党中央先后提出了“五个统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等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要求,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
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与企业关系
十六大以来,在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与企业关系方面,2007年9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该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编制,根据条件逐步实施,这对于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公共财政框架下复式预算体系建设的重要进步。2008年之后,在中央级国有经营预算管理框架下,已实施国有大型企业按一定比例对国库上交年度资产收益的制度,并将在今后继续动态优化。2007年,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新税法在全国正式实施,规定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统一为25%,并统一了税前扣除标准和优惠条款,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企业所得税首次实现“一税同企”,标志着我国结束实行内外有别的两套企业所得税法的历史,中国经济进一步与国际规则接轨,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的税制环境进一步完善。
财政管理改革构建“民生财政”
十六大以来,在财政管理改革方面,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得到提高,财政运行日益规范。一是在实行“乡财乡用县管”等财政管理改革中细化工作流程,抓好“两基”(基础、基层)管理。二是预算管理不断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流程机制基本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不断完善。2006年建立了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纳入预算管理,接受全国人大监督,使财政透明度显著增强,管理进一步科学化;2007年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改革,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规范地发展复式预算体系;2007年还深化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对政府收入进行统一分类,建立新的政府支出功能分类体系和新的支出经济分类体系,清晰地反映政府各项收入的具体来源与支出的内容和方向,改变过去“外行看不懂,内行说不清”的局面,为进一步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预算监督创造有利条件。三是财政监督机制逐步健全。坚持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相结合,加大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财政违法行为,初步建立起实施监控、综合稽查、整改反馈、跟踪问效的财政监督机制。四是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成功开发并应用了预算管理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等电子业务系统,建立了预算编制、集中支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和工资发放等基础数据库,财政管理效能不断提高。五是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中的绩效考评,开拓绩效目标管理、第三方评价、全程绩效监督、重点项目绩效预算等创新方式,着力提高资金综合效益。六是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中央级将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费招待、用车、出国)”信息在网上公布,接受全社会监督,并将在省和省以下比照中央级办法实施预算信息公开化。七是加强以战略对话和政策协作为中心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做好东盟+中日韩财长会议、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等机制,务实推动区域合作,促进我国与周边国家的经济融合;积极利用与西方国家财政与央行部长级非正式对话、四国集团财长会等多边机制论坛,阐释我国在重大国际财金问题上的立场和主张;通过加强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经济规则制定与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