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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基建主打土地融资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8月28日 07:43 作者 卢丽涛
    8月26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下称“前海”)成立两周年,这天,桂庙渠水廊道及海岸带一期试验段建设工程正式开工,前海地上建设也拉开帷幕。
  前海管理局副局长蔺宏表示,明年前海基建投资将达到100亿左右。对于资金来源,前海管理局新闻发言人王锦侠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土地融资是其中一个重要方式,但融资模式可以多样,比如抵押贷款;通过土地注资到控股区,到香港发债;以保险基金合作等。
  王锦侠强调,前海管理局的主要支撑点是土地,政府财政只投入前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5亿元的注册资本,以后不会再有财政投入。
  据悉,国家开发银行将向前海投资控股发放2亿元贷款,用于前期规划。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给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5.3亿元的授信额度,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前海土地将招拍挂
  哪些属于前海管理局承担的基础设施的范畴?王锦侠对此解释,一廊一带、市政道路、电力系统、公园等公益性基础性设施,社会投资主体不承担,由前海管理局承担。
  他表示,对于社会投资主体投资的开发建设,要服从前海的总体规划、空间规划,及该地块的城市设计,时序上统一建设施工,但由投资主体分别推进。
  其实,深圳市政府给前海管理局最大的拨款就是土地。《前海管理局暂行办法》规定,前海合作区土地属国家所有,实行有期限、有偿使用制,由前海管理局代表市政府负责前海合作区的土地监督、管理和开发。
  6月27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已经将前海合作区规划和土地管理职能交接给前海管理局。深圳市委市政府对前海“充分授权、封闭运作”,赋予前海管理局非金融领域计划单列市审批权限,全面履行合作区内的规划和土地管理职能。
  此前,很多人认为前海管理局的土地不可以出让,王锦侠表示,前海肯定要卖一部分土地,但卖地仅仅是土地融资的模式之一。前海管理局可按规定采取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租赁和合作等方式对前海合作区内未出让的国有土地进行开发利用。
  同时,前海的土地出让也将统一纳入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平台进行公开出让,所得收入应当用于前海合作区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即“不是传统的开发建设,是取之于地,用之于地”。
  不搞房地产
  根据《前海综合规划》,前海将有80万工作岗位,30万居住人口。
  但前海管理局一直强调,前海合作区内不搞房地产开发,那么30万人将如何实现在合作区内的居住?
  王锦侠介绍,前海合作区里不搞房地产,但有三个板块可以住人,即1.1万套人才公寓;都市综合体,包括少量的高端住宅和商务公寓;同时还有将来可能建设的若干家五星级以上的酒店。但也约有50万人会住在合作区外,居住链条可以延伸至整个珠三角。
  他强调,都市综合体不属于房地产范畴,是产业的配套和产业发展的平台,购买人群会有限制,以免变成跟产业没有关系的住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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