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财经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8月21日 15:2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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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日前刊发了《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和建议的反馈截止日期为9月15日。 据《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显示,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资源开发和交通基础设施类、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及以上的非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核准。 修订草案还显示,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资源开发及交通基础设施类、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以下的非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 需由国家发改委核准项目的投资额下限的上调将提高企业和地方政府在境外投资决策上的灵活性,并将缩短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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