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8月17日 09:15 |
作者: |
梁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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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梁敏 ○编辑 龚维松 陕西省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支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财税政策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建立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支持公益文化事业发展、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政策、建立文化企业奖励激励机制、扶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壮大、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六个方面的重要内容。 这六个方面意见,是陕西省在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诸多举措中“含金量”高、最具操作性的文件。 为了便于落实操作,文件还针对陕西省文化建设中的一些突出问题,提出了系列量化的财税金融优惠奖励政策,例如:投入机制方面要求各级财政每年新增财力不低于2%用于文化建设,确保公共财政对文化投入的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继续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和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高各级彩票公益金用于文化事业的比重;从2012年起,陕西省财政每年安排5亿元文化发展基金,以后逐年增加,重点支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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