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金融投资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7月25日 09:17 |
作者: |
|
| |
本报讯 中国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银监会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下一步将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政策,加强分类指导。
为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村镇银行,实施意见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要求由20%降至15%,同时明确村镇银行进入可持续发展阶段后,主发起行可以与其他股东按有关原则调整各自的持股比例。“从现有政策上而言,村镇银行在经营若干年之后,发起行持股和民间资本持股的相对比例是可以调整的,根据运营状况、管理状况的需要,发起行可以减持甚至全部退出村镇银行。”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说。
实施意见强调,在市场准入实际工作中,不得单独针对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设置限制条件或其他附加条件,不断提高银行业市场准入的透明度。
另外,民间资本已获准进入国防科技领域,不限制投资比例。 金文
来源:《金融投资报》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