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7月13日 06:02 |
作者: |
于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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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昨日就加强中央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发出指导意见,要求今年重点针对投资决策、产权交易、财务管理、境外资产、资本运营、物资采购、招标投标、选人用人和工程建设等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 国资委指出,各中央企业应建立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收集廉洁风险信息,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廉洁风险评估,形成廉洁风险信息数据库,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为从源头上防控廉洁风险,国资委指出,中央企业要优化权力结构,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步伐,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要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科技防控,充分运用信息管理平台,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流程监管的方式和途径,逐步实现网上实时动态监控,做到信息可监控、行为留痕迹、过失可追溯。(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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