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金融投资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7月04日 0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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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根据发改委、外交部、工信部、商务部、央行等13个部门3日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的实施意见》,我国将完善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的政策支持,简化和规范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的管理,全面做好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的服务保障等。
根据《实施意见》,我国将引导民营企业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境外投资,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的重大问题。
在完善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的政策支持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落实和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深化海关通关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还要求充分发挥好目前我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已签署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以及其他投资促进和保障协定作用,进一步扩大商签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范围,为民营企业境外投资合作营造稳定、透明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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