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新闻频道>国内财经
上海 浙江 广东 深圳获批继续开展自行发债试点
来源 新华网 发布时间 2012年05月14日 20:13 作者
     新华网北京5月14日电(记者韩洁、徐蕊)记者14日从中国财政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2012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将继续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

  财政部在日前发布的《2012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中明确,试点省(市)政府债券仍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

  办法指出,试点省(市)发行政府债券实行年度发行额管理,全年发债总额不得超过国务院批准的当年发债规模限额。2012年度发债规模限额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下年。

  根据办法,试点省(市)发行的政府债券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2012年政府债券期限为3年、5年和7年,试点省(市)最多可以发行三种期限债券,每种期限债券发行规模不得超过本地区发债规模限额的50%(含50%)。

  办法明确,试点省(市)发行政府债券应当以新发国债发行利率及市场利率为定价基准,采用单一利率发债定价机制确定债券发行利率。试点省(市)政府债券应当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集中登记、托管,债券发行结束后应当及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交易。

  办法还强调,试点省(市)自行发债收支要实行预算管理。此外,试点省(市)应当建立偿债保障机制,在规定时间将财政部代办债券还本付息资金足额上缴中央财政。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沪增值税扩大试点:建筑业、餐饮娱乐业暂不纳入 (12-16 16:31)
·携号转网将引发电信业深度竞争 (11-15 07:46)
·家电以旧换新扩容 四川本月起“试点” (06-04 07:51)
·房产税试点扩容五大猜想 (03-23 16:15)
·清理“小产权房”试点在即 (02-22 14:04)
·清理“小产权房”试点在即 (02-22 14:04)
·[期货]媒体称国债期货仿真交易测试将于下周启动 (02-09 16:11)
·从理想到现实 (02-06 10:21)
·七省份启动碳排放交易试点 (02-01 10:04)
·证监会:研究扩大RQFII试点规模 (01-14 07:55)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