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5月09日 08:24 |
作者: |
徐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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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了《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办法》强调,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用于解决边境沿海地区承担的中央事权、具有显著区域特点的支出责任,以及边境一线地区、海岛等特殊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地方财政部门在研究确定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范围时,应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相衔接,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财政部表示,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政策是一项强国惠民政策,实施这项政策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促进边境沿海地区社会和经济发展、改善民生。 (徐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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