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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获批农村金融改革试点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4月26日 09:17 作者 陈周锡
    我国首个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将在浙江省丽水市展开。
  25日,浙江省召开金融工作会议暨推进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动员大会,备受关注的《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已经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现上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批。
  记者还从上述会议上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和浙江省政府已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在浙江丽水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这是全国目前首个经央行批准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的地区。
  据悉,浙江丽水为加快金融改革发展,重点实施了信贷支农、信用惠农、支付便农、创新利农四大金融支农工程,有效破解了“三农”发展的资金瓶颈。其中,创新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保险服务地方民生等方面形成了丽水特有的模式。
  “温州获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是好事、难事,也是风险事,但做好了,是意义重大之事,”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昨天在大会上明确表示,“对温州金融改革,能给的政策全给,能放的权力全放。”
  在这次会议上,尽管《实施方案》细则并未公布,但浙江省对温州金融综合改革提出“创新及突破”方向。此外,今年底浙江还将制定出台《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在会议上,浙江省副省长、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表示,温州将把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作为温州转型发展的重大战略和强大引擎,确保以下四个重点领域取得突破。
  首先,完善地方金融组织体系。2012年,温州将新增小额贷款公司30家,2013年总数达到100家,2012年银行金融机构市级分行基本设立小企业专营机构,完成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改造;2013年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实现县(市、区)全覆盖。
  其次,健全民间资本市场体系。温州将进行产权(资产)交易市场试点,并建立股权投资发展体系,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引导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进行融资。
  在创新金融服务体系上,温州将研究制定民间融资管理办法,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抓好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促进民间金融规范化、阳光化等。
  为加强金融监管,温州将建立地方金融管理局,制定对资本类运作机构进行监管的系列配套方案,并组建涉嫌金融犯罪侦查支队,探索建立金融仲裁院和金融法庭,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公平公正的经济金融秩序。
  不久前,温州市金融办主任张震宇参加央视“探路温州金融改革”论坛时表示,改革不是为了建立多少数量的机构。“这次改革关键是,要建立一个市场体系机制,能够适应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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