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财经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3月14日 11:08 |
作者: |
李存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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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调查,截至目前,我国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人数达到2.57亿。他们当中,尽管许多人已成为城市的建设力量,却因一纸户籍享受不到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难以融入城市生活,不得不徘徊在城市的边缘。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让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一张床”变成“一间房”的呼声渐浓,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切。 农民工可望融入城市生活 3月5日,温家宝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更加注重把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代表们表示,户籍体现的差别待遇阻碍了健康的城镇化进程,户籍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应该让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进城落户。 全国人大代表、青岛港集团董事局主席常德传表示:“农民和工人原本是对职业的一种划分,但服务于计划经济的户籍管理制度将其转变成为对身份的一种划分,并以此为基础,形成了就业、医疗、住房、子女教育等一系列错综复杂的利益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社工委书记宋贵伦表示,社会体制改革缺乏制度设计和顶层安排,没有打破地域、户籍和身份界限的社会保障体现,已不适应现代社会的新需求,亟待进一步改革。 必须跨过的一道“坎”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市长黄奇帆介绍说,重庆户籍制度改革一年多,到2011年12月20日,全市农转非人数已达到310万人。今年开始,要推进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常态化。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是中国改革发展必须跨过的一道“坎”。 黄奇帆说,重庆主要转户对象界定为常年在城镇务工经商的农民工,转户进城即享有城市居民平等权利,就业、社保、医疗、教育、住房“五件衣服”一步到位。当然,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要充分考虑城市承载能力,按照宽严有度、分级承接原则,适度放宽主城、进一步放开区县城、全面放开中心镇落户条件。同时,配套搞好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切实满足转户居民基本需求。政府、企业、社会三方面要合理分担改革成本。 长期关注农民工户籍改革问题的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马力代表认为,农民工户籍改革,要大力发展小城镇,使农民就近就地城镇化。 “安居”“乐业”两相宜 全国人大代表、山西临汾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国荣说:“户籍制度需要国家完善顶层设计。”他认为,现在要吸引农民工长期落户,最紧迫的问题是解决他们的子女上学,其次是为他们提供基本的居住条件。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临沂市委书记张少军表示,对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民,政府应给予补偿,这样农民才有能力在城市买房。 代表们认为,户籍改革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做到转户自愿,承包地流转自愿,农房处置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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