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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渴望列入金融改革创新区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3月06日 10:03 作者 靳生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核心,是实体经济的血脉。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随着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日益加深,迫切需要加快金融体制机制改革。”正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政协常委,安徽省政协副主席、安徽工商联主席李卫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安徽省一直有改革创新、敢为天下先的优良传统,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安徽有基础,有经验,有需求,有动力,将安徽列为金融创新试验区可谓天时、地利、人和。”
  李卫华介绍说,近年来安徽金融改革创新成效显著,金融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实现了“安徽崛起,金融先行”。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安徽始终注重金融改革创新,把推进金融改革创新作为加快金融业发展、强化金融服务的重要推手紧抓不放。另外,安徽作为国家科技创新工程试点省以及拥有国家唯一的合芜蚌自主创新试验区,需要加快金融创新为科技创新提供支持。
  李卫华为此建议:首先是建议国家金融新政策、金融新业态在安徽先行先试。近年来,国家金融改革深入推进,新三板、股指期货呼之欲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新型金融业态方兴未艾,建议国家将金融新产品和体制机制的创新等放到安徽进行试点。
  李卫华还建议设立新型金融组织在安徽先行先试。安徽省中小企业众多,融资难问题比较突出,建议批准设立区域性的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企业银行”、社区银行,增加服务中小企业的金融主体。
  他同时建议加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特别是放宽村镇银行设立条件等创新政策在安徽先行先试。按照银监会要求,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限制了信托公司、基金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准入,也抑制了民间资本参与的热情。建议国家降低村镇银行设立门槛,允许非银行金融机构和有实力的企业作为主发起人,同时下放村镇银行审批权限,由银监会省级派驻机构审批。
  李卫华还建议,有关草根金融的创新政策在安徽先行先试。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规范发展,开辟了民间资本进入地方金融领域的渠道。但是,两类公司在税收、补贴上未能完全享受金融机构同样的政策待遇。建议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金融属性。使两类公司享受到金融机构同样的政策待遇,减轻两类公司负担,扶持两类公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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