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2月23日 09:09 |
作者: |
仇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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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增长需要引入民间资本
仇 智 我国民间投资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在保增长的背景下,落实民间投资更是具有现实意义。 目前来看,投资仍然是拉动中国经济企稳回升的最重要力量。要保持经济持续增长动力,必须激活民间投资,实现由政府投资向民间投资的驱动力转换。 如同一架运转中的水车,仅靠水库里的水,随着水量的越来越少,水车转动越来越慢,只有开挖渠道,引入江河水才能保证持续快速的转动。民间资本就是中国经济发展应该导入的江河水。 2010年5月13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意见》,该意见共有36条,为了与非公经济36条相区别,故被简称为“新36条”。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 但到目前为止,相关领域开放的细则并无下文,“非公36条”的脚步几乎停滞不前。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坦诚,制定实施细则工作的总体进展情况不理想,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的落实工作亟待加强,社会各界尤其是民营企业对此高度关注,贯彻落实工作已经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 推进垄断行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与此相适应,是要促进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能源、交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这不仅能缓解经济发展的困难,而且能够推进整个事业的发展。“新36条”没有落实,民间资本进入就遇到玻璃门、弹簧门。 成功启动民间投资是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保持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动力,是我国经济长期发展的战略部署,也是当前我国经济实现“保增长”的重要措施。而且,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可以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稳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拉动国内消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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