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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拟推“地随人走”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2月15日 08:00 作者 马纪朝
    2月14日,《第一财经日报》从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河南省拟在全省推行的一项土地改革政策,有望帮该省的外出务工者实现由“村民”到“市民”的梦想。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张启生在近日召开的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说,目前,河南省已经向国土资源部报送一份名为《河南省深化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促进“三化”协调发展试点方案》的文件,该文件有望近期获批。届时,河南省将成为全国的“人地挂钩”试点省份。
  何谓“人地挂钩”?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永宇解释称,“人地挂钩”,简而言之即是“地随人走”。人口迁移到哪里,这些人口所占用的建设用地面积就增加到哪里;人口从哪里迁出,哪里就相应要减少这些人所占用的建设用地面积。
  在18亿亩耕地红线不得动摇的背景下,河南省作为全国的农业大省,被赋予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1.1872亿亩的重任。如何在保有土地的同时,发展经济,成为当地最为纠结的问题之一。
  于2011年10月由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提出,允许河南省探索开展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人地挂钩”政策试点,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定居规模挂钩、城市化地区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外来人口进入城市定居规模挂钩,有效破解用地难题。
  此举意义何在?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一位负责人用一个通俗的例子为记者做了解释。假设,河南某村人口原为1000人,均有耕地,之后,其中的300多人开始外出务工,再之后,200人选择了定居城市,这些人长期不回家,宅基地没人住,耕地没人种。那么,这200人的原来耕种的村集体土地是分给当地群众还是拿到城市里面做建设用地?这个本来没有答案的问题,有望在上述文件批准后被破解。
  该负责人介绍说,届时,随着这些农民的定居城镇,他们的原有土地将被作为城市建设用地,放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中心内进行交易,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可与城市建设用地增加挂钩。城乡接合部、产业集聚区和各类工业园区的农村集体土地可以列为城市建设用地指标。而这些农民则可以进入城市,享受和市民一样的待遇。同时,远郊偏远地区的农村,可以向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集中,腾出来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通过复垦实现连片。
  据悉,为配合该文件实施,河南省将于2012年正式在全省全面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发证范围将覆盖全省159个县(市、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有了“身份证”,政府如果想要剥夺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就得给予农民合理补偿。
  同时,河南省还将在明、后两年实施征地预存款制度。届时,针对每一宗建设用地,在相关手续报批前,征地单位就应按照测算好的应付农民补偿款的总数,足额交至征地预存款账户,在取得国土房管部门出具的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认可的进账凭证后,才能办理报批手续。不落实征地款项,就不给征地单位办用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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