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新金融观察 |
发布时间: |
2012年02月06日 15:49 |
作者: |
袁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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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年后,温州重提建设金融改革试验区。 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在最新召开的世界温商大会上透露,《温州国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有望近期获批。此次金融改革被寄予厚望,其中民间金融阳光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备受瞩目。 据了解,《温州国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于去年10月由温州市政府起草形成初稿,旨在通过设立“国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将温州打造成全国“民间资本之都”,使民间资本阳光化。方案涉及利率市场化改革、增设小额贷款公司、开展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试点等方面。 但新金融记者在采访中得知,初稿方案由温州市政府、浙江省政府到上报至国务院,中间几经调整,最终呈现出的方案内容将有所不同。一位浙江金融系统内的知情人士向新金融记者坦言,“温州市的版本、省里面的版本和国务院的版本会有较大差异,调整的较多,最后剩下多大空间的金融创新很难说。”该人士透露,像开设民营银行的建议、利率市场化等内容已被“拿下”,与此相配套的温州试行存款保险等建议均无疾而终。不过该方案在民间金融合法化、阳光化方面积极创新,一旦获批意义重大。 倒逼改革 其实,温州早在2002年就被确立为全国唯一的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此次方案的提出相当于第二轮试验区改革,虽然两次改革均提出了利率市场化、改革农村金融组织等建议,但二者侧重点不尽相同。 据报道,2002年8月,时任央行行长戴相龙赴温州调研,提出温州金融体制改革的设想。当年12月,浙江省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联合在温州召开“深化温州金融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宣布温州作为全国唯一的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正式启动金融体制改革。改革内容包括国有银行小额贷款营销“三包一挂钩”、利率市场化改革、改革农信社、改造温州城市商业银行等。 “2002年的那一轮金融改革主要侧重于商业银行经营体制方面的改革,如开展个人委托贷款、农村信用社改革、小额贷款承包制。这次的金融改革方案实际上是地方金融体制的改革,如多发展一些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一位亲历其中的浙江金融领域人士告诉新金融记者。 对温州而言,2011年是中小企业危机和民间借贷风波集中爆发的一年,借贷纠纷、非法集资案件猛增,企业老板跑路、自杀等事件频现,引发一场悲情弥漫的民间借贷危机。究其因由,其中不乏人们的投资理性不足、投资渠道受限和利率双轨制等因素掣肘。温州民间借贷风波爆发后,《温州国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被紧急起草,此举被视为拯救温州民间金融的倒逼改革。 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在接受新金融记者采访时称,2002年虽然温州被确立为金融试验区,但没有大胆改革和尝试,而去年发生的民间借贷风波使民间金融的问题更为突出,形势逼迫,加上随着民间借贷市场越来越活跃,金融机构已经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金融改革的试点势在必行。 这场民间借贷风波同样孕育了新一轮金融改革的契机,“坏事正变成好事,希望温商能抓住创建试验区的机遇。”陈德荣表示。 借贷“阳光化” 此次温州金融改革包含“1+8”行动方案,其中“1”是指温州市政府起草的《温州国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8”是指在该总体方案的框架下,配套8个地方性专项具体子方案。 这8个子方案的主要内容囊括,创建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股权投资业、做强股权营运中心、创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温州银行发展规划、农村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创建地方金融监管中心,逐步打造民间资本的集散中心。 一位参与方案探讨的业内人士在与新金融记者交流时称,“此次改革实际上就是两方面行动,一方面通过多发展一些小贷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增加对小微企业的供给;另一方面,针对温州民间金融出现的风险进行防范,扬其所长避其所短,引导它阳光化发展。” 周德文告诉新金融记者,方案提出3年之内温州打算设立120~150家小贷公司,一些运作良好的小贷公司可转为村镇银行,这是温州收编民间资本的一种方式。根据方案,温州将新增11家股份制村镇银行,使民间资金由“体外循环”变为“体内循环”。温州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总数增加到30家,并将农村合作银行改制为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对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本结构调整,力求建成支持中小企业的大银行。 但增设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金融机构的举措全国都在实践,既然进行金融改革,温州必须要有自己的创新之处。 新金融记者发现,温州金融改革的最大亮点在于推进民间资本阳光化,尤以创建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引发热议。 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是民间借贷合法化、阳光化的信息披露平台,资金借贷双方可通过这些平台获取借贷双方信息,撮合借贷双方交易。但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的举措引来争议,有人认为民间借贷本身处于灰色地带,“一暴露就完了”或者“宁愿悄悄放贷”;也有人认为诸如向亲戚朋友借钱这种单纯的私人借贷本身不需要阳光化,只有当其超出了合规的借贷范围才需正规化。 在上述参与方案探讨的业内人士看来,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犹如婚姻登记处一样,登记中心起着一种情况汇总和信息披露的作用。金融的发展就是不断地增加信息披露的过程,一旦信息更加透明,借贷双方都更容易找到合适的对象,资金投向也规范些。借此,民间借贷得以在正规化、阳光化的环境下进行。 浙江大学经济学教授金雪军在接受新金融记者采访时认为,民间借贷私下交易存在很大的信息不透明,借钱出去的人很难知道对方到底借了多少人的资金和资金投向,如果进入阳光化、规范化轨道的话,就会大大减少信息不对称,能够把真正缺钱企业的资金需求和有闲置资金的供给方进行更好地配置。 此外,知情人士表示,方案还提出了支持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的举措,可能突破个人每年5万美元的换汇额度限制。 利率市场化“难产” 除民间借贷阳光化、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等改革外,利率市场化也在温州金融改革方案的初稿中提出。然而知情人士透露,利率市场化已被“拿下”,成为一大遗憾。 按照规定,我国各家银行的贷款利率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一定幅度,但存款利率只能保底向下浮动,这与银行操作中的实际情况不符。 一位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新金融记者,存款利率市场化名义上没有开展,但实际上很多银行吸收存款时有贴息及其他额外补偿,这相当于暗地里的市场化。其实,各家银行以贴息加点吸收存款,打着政策的擦边球,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银行对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潜在诉求。 有专家认为,温州去年卷入民间借贷危机和高利贷漩涡的根源与国家金融垄断、利率双轨制息息相关。而此次改革初稿中提及的利率市场化也正契合这种诉求,但利率市场化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必然遭遇来自垄断机构和既得利益的对抗。 “涉及垄断部门的金融改革,即使在某个地方先试验,也必须有全国范围内的共识,要有权利中心的明确表示,要从上而下地强制推行,才有可能。”温州经济学会会长马津向新金融记者表示。 事实上,金融行业一直对温商构成极大吸引力,但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仍然遭遇“玻璃门”、“天花板”,这成为温商投资的一个困惑。新金融记者采访发现,此次温州金融改革方案也曾提及开放金融领域,允许民营企业设立民营银行,借此吸纳庞大而游荡的温州民间资本。但知情人士无奈地表示,此提议未被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采纳,尽管温州政府已经提出申请。 “温州此次金融改革重点解决三方面问题。”温州市金融办主任张震宇此前表示,一是民间资本投资难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两难问题;二是补充在正规金融和民间金融之间缺一个断层,即“小金融”的问题,比如能不能在温州做一些民营性质的小金融机构试点;第三就是规范民间借贷,发展民间金融,如建立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在经济发达地区设立民间借贷登记中心等,让民间借贷“阳光化”。但层层上报之后,金融改革方案的创新幅度究竟有多大还要看调整后的改革内容。 投资问题被忽略 没有一项改革是一蹴而就的,《温州国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同样如此。接受采访的多位温州本土专家表示,此方案近期有望获批;一旦获批,温州将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先行先试。 周德文把此次温州金融改革方案称为中国金融体系的破冰之旅,“以金融改革带动民营企业的进一步跨越式发展将开创一个新的温州模式。” 金雪军则告诉新金融记者,尽管方案不是特别完善,但这是一个重大突破,有这个方案比没有这个方案要好很多,特别是民间金融正朝着对的方向走,一步步实现规范化、阳光化、法制化。他同时认为,“民间借贷活动强调阳光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同时,更要将注意力投在推进民间投资的增加上。因为民间投资的最大优点是能够与实体项目相联系,风险比较明确,比如方案中提出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具体公司项目,风险自担。” “其实,投资的问题比融资的问题更大。”接受采访的业内人士亦指出了改革方案的不足之处,方案着重强调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但却对中小企业投资问题的重视不足。该人士认为,随着传统制造行业利润的下滑,民营企业努力寻找新的投资领域无可厚非,但是在进行跨行业投资时,很多民营企业并没有做好准备,缺乏对新投资领域的风险评估与人才技术的储备,这样容易造成盲目投资与投资亏损。同样,“化解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多重力量,除了银行和民间金融,还有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基金、政策补贴等各方联动解决。” 而一位不愿具名的浙江金融界人士则直言,金融改革至少破解以下难题,首先金融改革最重要的是要有法律的保障,如何形成与改革相配套的法律体系;其次是税收问题,中央与地方如何协调;以及金融改革过程中出了风险谁来兜底,最后由谁监管。这些问题都是无法回避的,温州金融改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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