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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小贷公司融资破冰 大股东持股比例升至30%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1年12月29日 08:35 作者 陈俊岭
      一度困扰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困局,有望在广东率先“破冰”。
  记者日前从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创立大会上了解到,广东省金融办正研究制定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细则,其中将扩大单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由之前规定的20%提高至30%。
  在广东省政府59号文《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出台后,目前该省金融办落实《意见》的细化规则已经完稿,小贷公司将被进一步放宽资本金上限,扩大单一股东的持股比例,并将允许小贷公司做委托贷款业务以及规范表外业务收费。
  资料显示,2009年3月首家小贷公司挂牌至今,广东全省共有小贷公司190多家,总注册资本达到187亿元,从业人员2200人,县域覆盖率超过87.6%,贷款总规模达到了653亿元。
  “虽然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迅速,但其在注册资本金和大股东持股比例上的限制,也成为小额贷款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的障碍。”广东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对此坦言。
  考虑到当前多数小贷公司处于“无钱可贷”的现状,细则有望提高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上限,由目前的2亿元调整至5亿元,这将有助于小贷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增长。
  而在大股东持股比例上,细则也有望进一步放宽――将单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从以前的最高20%调整至30%,此举无疑为小贷公司增资扩股奠定基础。
  事实上,在小贷公司盈利前景的诱惑下,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各路资本正在积极谋求小贷公司的股权。
  12月26日,上市公司鼎立股份发布公告称,拟与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其他5家企业共同发起成立长江鼎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而在一个月前,上市公司江南高纤也发布公告称,将投资1.5亿元成立苏州市永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在资本金和股权比例方面放宽外,上述细则还争取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经营委托贷款,只要保证资金来源的安全性,资金来源并不限于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都可以与小贷公司进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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