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12月20日 08:34 |
作者: |
卢晓平 |
| |
⊙记者 卢晓平 ○编辑 刘玉凤 记者昨日获悉,中国保监会针对2011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情况,分别向14家保险公司发出监管函,详细通报各公司被查基层机构违法违规问题,并提出综合性整改要求。 这14家公司具体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披露情况显示,在2011年度检查中,上述14家公司的80个机构违法违规问题较多,集中表现为虚构中介业务、虚构销售人员、虚列中介业务费用等手段非法套取资金等。有关保监局依法对上述80个机构合计罚款1006万元、警告2家次、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6家,涉及业务3项、销售渠道3个;依法警告79名责任人,罚款78人计190.1万元。同时,依法向税务部门移送了偷逃税款等违法线索2起。 对此,保监会向14家保险总公司发出监管函,要求各公司在2012年2月28日前将包括责任追究、自查自纠、加强制度建设等内容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报送中国保监会。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