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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川:央行不再视新增贷款规模为重要指标
来源 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 2011年12月16日 08:45 作者 包兴安;徐科
  实体和虚拟经济划分的传统理解有误;民间借贷是有益补充,非法集资则违法
  ■本报记者 包兴安  徐 科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12月15日在“财经年会”上表示,希望民间融资对正规金融部门起到补充的作用。他透露,央行已经不再把每年的年度新增贷款总规模当作一个最重要的指标。
  周小川表示,现在社会融资越来越多元化,金融市场深化和金融工具发展,使得银行贷款占的比重越来越小,只说贷款总规模,恐怕已经不全面。另一方面,中国在去年提出了“社会融资总规模”的概念,来衡量社会融资活动。
  “因此这个思想去年开始埋下伏笔,社会融资是多元化的,只说贷款总规模并不全面,社会融资总量中包括了股票融资、债券、保险理赔、委托、租赁等,目前贷款的比重已经小于60%了。”
  周小川认为,这一轮全球经济金融危机带来很多教训,危机的产生是从金融业开始的,但是金融业的问题反过来拖累了整体经济特别是拖累了实体经济。在应对金融危机,争取经济复苏时,由于金融体系受到危机的冲击,金融业给实体经济复苏提供的支持不够。经验表明,经济需要更加注重实体经济。对于金融部门要加强监管,实体经济的竞争力也需要加强。
  周小川表示,对于违法的民间借贷行为,相关部门要做好监管;对于利用信息优势进行的正常借贷行为,可以作为正规金融机构的有益补充。他还表示,目前对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划分有一些概念不对。比如理解金融就是虚拟经济,制造业或者是其他类别服务业就是实体经济,这个理解是不对的。
  “如果民间融资活动跨越至违法的界限,监管部门应该守住。”周小川还表示,民间融资遵照合同法,属于民事活动,其运用了信息上的优势,对经济来讲是有益的补充。但如果非金融机构对公众融资,进行非法集资则是违法的。
  周小川认为,区分脱离经济实体的金融产品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另外对于民间融资,他指出,宏观上讲民间融资运用信息上的优势,是对经济有利补充,但是如果搞成公众融资和高利贷,就是非法的。也不允许击鼓传花,变成投机活动。民间金融要趋利避害,对正规金融起到补充作用。
  此外,周小川强调,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是明年经济工作的基础。
  周小川被问及“人们的幸福感指数在下降,痛苦感在增加是否与央行的货币政策有关系”,他表示,经济危机肯定会增加大家的痛苦指数,但不要把事情都归结为外部环境。“我不认为中央银行能做多大的事情。”周小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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