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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价格有望降三成 消费者至少节约100亿元
来源 成都商报 发布时间 2011年11月10日 08:11 作者 胡玉慧;张亦帆;马林楠
     ■99%互联网内容服务商都集中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

  ■美国:目前每个G是5000美元

  ■中国:已经4年100万元1个G没动

  ■若能互联互通,至少为消费者节约上网费用100亿元到150亿元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说,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目前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之间直连宽带为261.5G,仅占两公司拥有1078G国际出口宽带的24.3%。从互联质量看,两公司2011年1至9月骨干网互联时延为87.7至131.3毫秒,丢包率为0.2~1.9%,均不符合原信息产业部《互联网骨干网兼互联网服务暂行规定》时延不得高于85毫秒,丢包率不超过1%的要求。这也就表明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未实现充分互联互通。这也意味着,这两张网并没有合在一起,作为用户,接入一个ISP服务商,通过它接入网络,不可能自己再去接,就需要它把两个大网都接起来,那么光是这一下,接入成本就是双份的,再缺少互联互通,网民的上网速度也将受影响。

  李青透露,据有关部门的初步估算,如果能够推动市场上形成有效竞争,电信联通若能充分互联互通,未来五年可以促使上网价格下降27%至38%,至少为消费者节约上网费用100亿元到150亿元。

  市场反应

  中国联通恐遭巨额罚款

  下午一开盘AH股齐跳水

  原本因3G业务逐月向好而在二级市场上走强的中国联通,昨日(11月9日)突遭利空打击。公司宽带业务因涉嫌垄断被发改委介入调查的消息在午间发布后,下午一开盘该股股价在AH市场上直线跳水。

  业内研究员对后市多持谨慎态度,认为在后续情况不明朗的状态下难以判断本次事件可能会给公司造成的影响大小。联通自8月下旬中报发布后公司股价的强势反弹,这样的情况恐怕要因此告一段落。

  涉嫌垄断被证实联通高台跳水

  8月下旬以来,中国联通在A股二级市场的走势十分抢眼,半年报中体现出的业绩环比大幅改善以及公司高层“3G业务将在年底实现单月盈利”的表态,与后来联通每月3G用户净增长数持续攀升,共同推动公司股价自8月下旬起逆势反弹,至上月底反弹幅度已超过20%。

  昨日上午中国联通A股走势平稳,至早盘收市时微跌0.53%。然而午间公司因宽带业务涉嫌垄断遭发改委介入调查的消息被证实后,下午一开盘股价即从5.60元跌至5.48元,跌幅达2.66%;随后成交量持续放大,13时24分第二波跳水令盘中跌幅扩大至6%以上。此后虽然有资金继续涌入,但收盘时仍下跌2.84%。全天该股换手率为1.50%,为今年8月25日中报公布、走出反弹行情后换手率首次超过1%;成交量则剧烈放大至3.17亿股,全日成交额为17.2亿元,同样为今年8月25日以来的新高。

  在H股市场上,昨日中国联通也同样收出带长长下影线的K线。上午收市时该股报收于16.62港元,较前个交易日上涨2.85%;但进入午盘后,几乎是一开盘就呈90度直线跳水至15.7港元,瞬间由涨变跌。不过中国联通H股在之后收复失地,全日以涨2.48%报收。

  机构持股市值蒸发23亿元

  按照发改委官员目前释出的信息,若垄断事实最终成立,公司将面临“以上一年互联网业务收入为计算基础、额度在1%~10%”的巨额罚款。定期报告显示,2010年中国联通固网宽带业务收入为307.3亿元,占公司总营收的17.4%;以此计算,罚款额度将在3亿元~30亿元。

  从昨日成都商报记者的采访看,虽然各大券商通信行业研究员均表示要观察事态的后续发展,目前难以判断公司可能受到的影响;同时,业内关注的重点是此事背后所代表的政府监管部门的态度,以及若最终垄断事实成立,未来宽带市场是否存在引入除联通和电信外的更多运营商的可能。

  不过,在发改委正式结论公布前,一切都只能是猜测。但业内研究员多认为,本次事件的不确定性会给后市股价造成一定影响,中国联通A股自8月下旬以来的反弹可能会告一段落。

  中国联通在第三季度获机构小幅加仓,公司股东户数较半年报时环比小降3.19%,但突来的利空令持有该股的投资人毫无准备。巨灵财经统计显示,截至10月31日A股市场上机构投资者共持有公司股份约144亿股,昨日利空突袭令这部分股票市值较前个交易日缩水23亿元。而综合公司和基金三季报,至三季度末以银华、华夏和鹏华三家基金公司持有的中国联通流通A股最多,其中银华系两只基金分别是联通三季报第二和第五大流通股东,鹏华则有一只基金为公司第四大流通股东;此外,前十大流通股东中还包括博时、富国等基金公司旗下产品,另外中信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也以1.95亿股的持仓量位居联通第三大流通股东。

  成都商报记者 胡玉慧

  事件前瞻

  三网不融合垄断难打破

  昨天,国家发改委正在调查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涉嫌宽带接入领域垄断问题的消息出来后,引起国人的强烈关注。大家在讨论国家发改委这次会不会下重手、对水电油气适不适用反垄断法等问题的同时,也有人在分析如何打破宽带接入领域的垄断。

  因为宽带垄断打击的并不仅仅是竞争对手,还造成了上网价格的居高不下。如果垄断查实,两家企业或遭数十亿元巨额罚单。但是,简单计算可知,几十亿相对于两家企业几百亿的营业收入,即使被罚也有利可图。这意味着,单纯依靠罚款难以打破两家企业对宽带市场的垄断。

  因此,如果我们想打破宽带接入领域的垄断,就必须回到垄断地位形成的原点上来。两家企业形成垄断地位,很大程度由于市场准入、先发优势以及相互的“不联不通”,特别是在具体区域的绝对垄断。比如在一些城市一些小区,只有一张网存在,用户根本没有选择权,这就是绝对垄断,打破垄断就需要走向网络融合和互通。

  去年1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如果三网真正实现融合,相互经营,相互涉足,用户就拥有了选择权,三家就会形成竞争关系,这时垄断关系就会自然打破,就会形成服务的提升、价格的下降。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2010~2012年重点开展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试点,2013~2015年全面实现三网融合发展,普及应用融合业务,基本形成适度竞争的网络产业格局。

  让人遗憾的是,三网融合似乎也就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之后几天传出“楼梯响”,现在不仅“不见人下来”,连“楼梯响”也听不到了。而且还有消息称,相关企业互相设置障碍,现在似乎更是达成了默契,相敬如宾,礼让三分。按照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的说法,甚至都“未实现充分互联互通”。

  垄断不破,宽带只能越来越“窄”,价格只会居“高”不下。而要打破垄断,仅仅依靠罚款不行,实现三网融合才能治本。国家需要出台相关细则,有关方面必须真正落实国务院的部署,按照三网融合的时间表,切实推进三网融合。如此,给用户多一个选择,还市场多一分自由。(毛建国)

  专家分析

  网间结算不变垄断难改变

  央视昨日的《共同关注》报道称,根据《反垄断法》,单个经营者市场份额50%,两个经营者67%,三个经营者75%即为垄断;在宽带业务上,95%互联网国际出口带宽、90%宽带互联网接入用户、99%互联网内容服务商都集中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中。这意味着,其他互联网接入厂商的用户访问互联网,都必然要与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产生流量。对此,专家认为,此次发改委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展开的反垄断调查,对中国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将会起到重大推动,未来更期望能通过此次启动反垄断程序来促使现有政策有待突破。而只要结算不变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垄断地位很难改变。

  网间结算定价高

  央视报道称,目前实行的网间结算政策是原信息产业部在2007年12月1日实施的,根据这个办法,电信、网通、教育网之外的互联单位在与电信网进行互联网骨干网网间互联时,要向中国电信、中国网通(现已并入中国联通)支付结算费用。网间结算有两种结算方式,第一种方式是在交换中心按流量计算,第二种方式是在各公司之间协商,向其他企业单位付费给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但是目前网间结算定价相对有些偏高。

  对此,电信专家侯自强对央视表示,因为通讯业带宽成本下降非常快,所以当年美国的穿透价格是每兆50美元,相当于1个G是50000美元,到今天美国降到5美元每兆了,那每个G就是5000美元。然而,中国的价格还保持1个G100万元没动,已经4年100万元1个G没动。这样,就直接导致我们网站负担非常重,因为托管服务器也要按这个价格交费,这样,北京、上海等地设服务站价格将更贵,很多人就把服务站设到边远小地方去。中国网站尤其是视频网站流量消耗大的成本压力是全世界最大的。

  据悉,自2001年网间结算办法出台以来一直有争议,2004年、2006年、2007年原信息产业部三度修改网间结算办法,但由于没有改变单向结算规则,下调上限价格未能根本解决问题。专家表示,除了有关部门的反垄断调查,未来还需要工信部、国资委等行业主管部门的通力配合,从制度上进行调整才能真正解决网间结算问题。

  而侯自强也认为,要形成一个充分竞争的结构要有三家或者更多的运营商,其次要有一个随市场浮动的价格机制,政府制定的应该是一个规则,而不是具体的价格。

  穿透流量被斩断

  据悉,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对于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涉嫌价格垄断一案的调查,其实根源在于2010年下半年发生的广东铁通的断网事件。2010年8月上旬,中国电信要求清理其他运营商和互联单位等的穿透流量接入,所谓穿透流量是指一些公司在中国电信购买了带宽之后并不是自己使用,而是转手卖给其他运营商来赚取一些差价,此次中国电信斩断穿透流量之举波及的互联用户可能已经超过1000万。那为什么有些公司能够在中国电信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带宽以后还能够倒手卖出去再赚这个差价呢?按照工信部的规定,为了补偿中国电信和联通的骨干网投资,运营商之间的网络互联互通,只要用户上网产生了网间流量,其他的运营商都要向他们来进行单向结算。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中国电信却实行了差别定价,抬高竞争对手的带宽接入成本,其定价和市场价格之间价差最高的可以达到数倍甚至数十倍。

  一家之言

  北大教授周庆山:

  对其他企业也有警示

  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副主任教授、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研究员周庆山表示,从根本上解决不正当竞争和价格垄断还需出台电信领域的法律。

  周庆山表示,我国目前虽然引入了竞争机制,但是还没有确立电信领域的法律,现在的电信条例在制度的规范方面毕竟没有法律更加有力,市场化程度还不够,价格和收费还是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希望这个事件能够推进电信行业法规的确立。

  针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将面临巨额罚款,周庆山说以前对垄断或不正当竞争的处罚不够坚决,这次的罚款额度不仅惩罚了当事企业,对其他企业也是一种警示,让其他企业有意识地避免肆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从这个层面上来讲,这个罚款还是很有意义的。他强调,但是要从根本上解决行业垄断的问题,还是需要出台有关电信的法律,这个行业存在特殊性,不是靠单纯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或者一次罚款就能彻底解决的,需要市场秩序的完善。但是通过这次罚款折射出的是对如何完善电信行业立法的问题的思考。现在的电信行业已不仅涉及通信的问题,也涉及到三网融合的推进问题,包括如何融合各方内容。只有推进电信行业出台明确的法律,才能够根本地从制度上解决市场上表现出来的问题。

  律师说法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采访了成都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干建明。干建明回复记者称,此次调查是依据《反垄断法》第三章做出的,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就其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是否利用市场支配有价格垄断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

  干建明认为,所谓利用市场支配地位,系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九条,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这两个经营者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中的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且任何一个经营者的市场份额达到或超过十分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同时,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微博热议

  对两大巨头涉嫌垄断这一重磅消息,昨日网友在微博上议论纷纷:

  □“罚款不罚款不重要,能把网费降下来才是最实在的”

  □“我家2兆的,慢得像拖拉机,电信建议改4兆,开始感觉超级好,现在慢得不得了,就是垄断的结果”

  □“没有选择,只能用电信,太不满意了。联通接手网通,搞成现在这个样,真是太差劲了”

  □“2M的宽带,速度超慢,费用又高……”

  □“互联网把天涯拉近为咫尺,而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又把近在咫尺的互联网资源阻隔成远在天涯,早该打破运营商的垄断现象了”

  名词解释

  丢包率:在网络传输过程中所丢失的数据包数量占所发送的数据包数量的比率。通常,丢包率与数据包长度以及包发送频率相关。

  时延:电磁波在介质中传播,由于路径弯曲和速度变慢而引起的传播时间的延长。打个形象的比喻,如果时延就是说话人开始说话到听话人能够听到他说的什么的时候,一般人能够忍受小于四分之一秒的时延,如果时间大过了四分之一秒,那么人们就不太舒服了。

  本组稿件由成都商报记者 张亦帆 马林楠 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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