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新闻频道>国内财经
财政部:监督检查外国政府贷款建设项目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1年10月13日 09:10 作者 丁冰
  □本报记者丁冰
  
  财政部网站12日发布《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监督检查办法》,要求财政部门、转贷银行和采购公司对利用外国政府贷款资金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以及项目单位对自身贷款项目进行自查,检查结果是项目评价的重要依据。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省级财政部门的职责包括制定本地区的项目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实施以及落实或督促对违规问题的处理等。同时,转贷银行需对项目进行贷后检查,识别、防范还款风险,监控贷款资金的运行,采购公司监督项目的招标评标、合同签署、到货验收、安装调试等过程,对采购设备的到货或者运转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定期向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报告。项目单位自查包括完善项目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等。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财政部曝光财务违规企业 多家上市公司上榜 (10-13 08:09)
·财政部:部分上市公司未有效执行会计准则 (10-12 07:48)
·财政部:部分上市公司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10-12 07:52)
·财政部:部分上市公司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0-12 05:59)
·财政部公告显示去年发现违规问题金额超470亿元 (10-11 19:47)
·财政部本月代理发行地方债355亿元 (10-11 15:18)
·财政部10月代理招标355亿元地方债 (10-11 10:17)
·财政部:鼓励创投等社会资本向物联网集聚 (10-11 08:19)
·财政部本月代理招标355亿3年期和5年期地方债 (10-11 06:18)
·财政部:提高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水平 (09-30 09:06)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