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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侈品:划分三档?
来源 国际金融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9月16日 13:29 作者 黄晶华
    有关奢侈品相关税收调整与否的争论已持续数月,而此前外界所传有望在“十一”前出台奢侈品关税指导条例之说,在目前看来,依然没有迹象。不过,有业内专家认为,对奢侈品税收的调整并不是“十万火急”的事情,而当前最主要的,是要把奢侈品的范围先界定清楚。

  一方面要控制外流的消费,拉动内需;另一方面,也要考虑税收减少带来的影响,这可能就是部委之间一直争论不下的原因。经济学者、WTO专家李仲周昨日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降税没有什么不可以,这会鼓励奢侈品的进口,虽然会带来税收相应减少,但从目前整体的税收情况以及奢侈品进口增多后相应弥补的税收来看,对税收方面的影响不会很大。

  究竟该如何处理这一争执不下的难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昨日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分析认为,应根据中国的国情,首先将奢侈品的范围界定清楚,过去认为是奢侈品的,可能现在已经不能算了,因此,要先把细目整理出来,在此基础上,再分门别类地去征税。

  在刘尚希看来,真正的奢侈品,就是不能降税。而对于那些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则可以适当降低消费税和进口关税。但他同时认为,降低增值税不太可能,因为涉及到公平问题。

  目前,中国内地进口高档消费品通常需要缴纳进口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三项:进口关税从6.5%-18%不等,增值税为17%,消费税则高达30%,累计需要缴纳最高超过60%的税费。

  就范围的界定而言,已有专家提出,应将奢侈品分为三个层次:第一类是以私人飞机、游艇、豪华车作为奢侈品消费的最高层次,界定为A类奢侈品;第二类,是以名牌手表、珠宝、首饰为中间层次,界定为B类奢侈品;第三类,则是以高级时装、箱包、化妆品、香水为基本层次,界定为C类奢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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