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8月16日 09:3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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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8月15日电】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15日发布“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警示提示”,提醒公众:高度警惕网上骗局,避免误入传销陷阱;一旦发现网络传销活动,应及时向发生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举报。 近年来,以拉人头公开聚集为特征的传销在工商、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下,变换手法转向网络传销。他们打着“资本运作”“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网络加盟”“点击广告即可获利”等名义,通过互联网,要求参与者交纳费用、发展人员、组成人员层级网络、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提醒公众:如果某组织、公司或个人承诺以较大数额人民币购买一定积分或产品,即可获得丰厚回报等进行诱惑,即为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其结果是极少数顶层的传销组织者轻而易举获取暴利,而绝大多数参与传销者血本无归、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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