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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双打”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来源 深圳商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7月28日 10:47 作者 肖健;李诗乐
 
  深圳商报记者肖健实习生李诗乐
  通讯员唐东来童星

  2010年12月28日,宝安公安分局、宝安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达利花园和固戊朱坳附近查获11266条假烟,案值约286.6万元。今年3月15日,宝安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西乡街道的3家手机生产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查扣涉嫌违法生产的手机约12000台……去年10月至今年6月,宝安区21个职能部门分工协作,通力配合,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深入地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成效显著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21部门通力配合开展“双打”

  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去年10月,宝安区由宝安市场监管分局牵头,成立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协调小组”。该小组由区市监、法院、检察院、公安、检验检疫、文化等21个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宝安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副区长孙波要求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及任务分工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并协调行动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障碍。
  行动开始后,各部门反应迅速,不断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各部门联合执法,在各类专项整治中取得一系列显著成效。市场监管部门利用相对集中办案优势,加强系统内纵向联合执法及跨部门横向联合整治;公安部门以打击侵犯国际知名品牌违法犯罪为重点,着重清理和整顿辖区电子市场;检察院不断提高“双打”案件的审查质量,实现对该类犯罪的快速、准确打击及有效惩治;文化部门将音像店、书店、印刷企业分类管理,有效监管出版物市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加大十二类重点产品检验检疫监管力度,加强输非产品装运前检验监管工作。“双打”行动开展以来,宝安区共出动执法人员5079人次,组织联合行动113次,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55个,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违法案件245宗,移送案件11宗,刑拘犯罪嫌疑人118人。查获侵权、盗版和假冒伪劣商品29.82万件,案值3460.93万元。其中,查扣商标侵权和假冒伪劣手机5.52万部,涉案货值近1313.88万元。

  手机行业成整治规范重点

  今年2月14日,宝安市场监管分局联合区检察院、公安部门,组织8家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召开“宝安区手机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案源分析会”,围绕严打手机行业商标侵权问题进行讨论。“双打”行动中,宝安区重点加强对手机及其配件产品的行业整治和规范。行动中,宝安区以市场监管、公检法和检验检疫等部门为主力,重点查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犯手机产品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加大对假冒伪劣手机产品进出口的查处力度;同时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行为。据统计,行动以来,宝安市场监管分局共立案查办手机案件59宗,结案46宗,案值72.66万元,罚没45.26万元,捣毁窝点13个,没收手机及其配件37792件,涉及手机品牌包括诺基亚、三星、摩托罗拉、索爱等等。

  深入调查六类重点企业

  对于辖区6类重点企业,宝安区深入开展跟踪调查。一是开展手机、DVD播放机等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认证”情况核查活动。二是开展通报召回及产品质量涉案企业再调查活动,查清此类企业是否仍然存在冒用或被冒用品牌商标的情况。三是开展型式试验产品、出口抽检送样出现多次检测不合格情况企业调查,核查企业相关产品是否已进行有效改良。四是开展贴牌代工生产企业授权情况调查,重点核查其是否获得相应“品牌”所有人的授权。五是开展自有品牌生产企业品牌使用情况调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其“品牌”被假冒情况,六是开展对涉及生产许可证管理企业一次发证后下厂监管专项检查,杜绝无证生产。

  广泛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全面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的同时,宝安区还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增强辖区企业及广大市民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及保护意识。如利用互联网,采取裁判文书上外网、公布典型案例、发布“双打”行动新闻等形式,扩大普法宣传受众面;开展知识产权“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宣传活动,向社区居民宣传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帮助企业了解、掌握知识产权相关政策;以“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为契机,开展由“企业座谈”、“群众宣传”和“电台传播”组成的知识产权系列宣传活动。区文化部门还利用影院场所和短信平台向群众宣传知识产权知识,督促经营者自查自改。
  采访中,宝安区“双打”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双打”专项行动虽暂告一段落,但宝安区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为了进一步巩固“双打”成果,该区将努力提高办案人员的知识储备及办案技能,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完善部门间良性互动,建立健全案件线索发现、排查、移交机制,探索共同搭建知识产权保护平台。

  “双打”成员单位工作亮点

  【宝安市监分局】
  纵向联合执法,横向联合整治

  “双打”行动期间,宝安市场监管分局充分利用相对集中办案的优势,切实加强市场监管系统内纵向联合执法及跨部门横向联合整治。一是集中执法力量,分局系统联合基层监管所共同开展执法整治行动。二是联合公检法、检验检疫等部门,实现跨部门横向联合整治,重点查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手机产品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开展对非洲出口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商品的专项治理。此外,该部门还加强对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检查,对“日丰”、“农达”、“正新”等注册商标的保护,以及对重要展会知识产权的保护,严管网络购物领域假冒伪劣与侵权行为。
  据统计,行动以来,该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050人次,开展执法行动252次;检查经营主体2150户、电子市场等专业市场155家;整治重点区域86处,捣毁窝点130个,取缔无生产许可证生产行为199件。其中,立案查办“双打”案件194宗,涉案金额483.62万元。

  【宝安公安分局】
  深挖线索,精确打击犯罪源头

  去年,宝安公安分局通过“亮剑”行动,有重点地对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进行精确打击。截至目前,该部门共立案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57宗,破案49宗,刑事拘留42人,逮捕22人。行动中,该部门主要采取四项有效措施:一是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行政等力量,深挖线索,加大打击各类侵权制售假犯罪行为;二是运用技术手段,追根溯源,彻底查明犯罪源头并予以精确打击;三是将铲除犯罪产业链条作为关键环节,向上深挖生产源头,向下理清销售网络;四是通过各部门、各警种的衔接配合,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管理及重点案件的经营。

  【宝安区城管局】
  全方位整治重点区域

  “双打”期间,宝安区城管局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和重点产品的打假规范要求,对区内主干道、行政商业中心、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及涉及知识产权的街头路面、灯光夜市摆卖摊点进行全方位整治。截至今年2月28日,共收缴侵权盗版书籍589本、教辅读物285本,查处非法摆卖音像制品摊档32宗,收缴盗版音像制品1058张。
  为使工作能够有计划、有目的地顺利进行,该部门实行街道包片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的原则,对于巡查发现的、群众投诉的各类摆卖、兜售非法出版物行为,做到“发现一家,查处一家”。

  【宝安药监分局】
  日常巡查与市场抽检相结合

  结合区“双打”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宝安药监分局以辖区偏远区域、工厂周边区域及“插花地”、“城中村”等地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检查经营使用单位的“三品一械”进货渠道,及是否存在非药品冒充药品产品、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行动中,该部门将日常巡查与市场监督抽检相结合,不断提高对假劣药品等的打击精准度。
  另一方面,该部门对全区电视媒体药品广告实现深度监管,同时联合市场监管、广电等部门,及时处理违规广告。据统计,该部门共查办案件305宗,罚没总额92万元;清理无证药店193家,取缔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地下窝点5个,货值数百万元。

  【宝安区文化局】
  高密度查缴盗版音像制品

  自2010年10月起,宝安区文化局对盗版音像制品、书报刊等产品进行了高密度集中查缴。行动以来,共检查出版物经营场所1266家次,收缴盗版音像制品9523张、非法书籍、报纸、盗版地图等刊物1385本,立案查处违法经营出版物案件13宗。
  “双打”期间,宝安区文化局还以区“扫黄打非”办为平台,对出版物经营场所进行分类,实行最低检查频次制度,同时以短信督促场所自觉抵制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

  【宝安区农林渔业局】
  重点规范农作物种子市场

  2010年,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和“种子执法年”为契机,宝安区农林渔业局在辖区内开展了以规范农作物种子为重点的“双打”专项行动。
  根据行动方案,宝安区农林渔业局切实加强对种子经营门店的监管,重点检查其经营许可证及经营档案建立、记载情况等,对有销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的企业坚决予以查处;加强宣传种子法律法规,提高农民法律维权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强大的种子打假护农声势;积极开展农资打假工作,去年共进行了20次全区性农资打假执法行动,出动执法人员312人次,检查145间(次)农资经营门店、查获假冒农药92瓶(包)、过期农药535瓶(包)、散装种子132包。

  【宝安区科技局】
  加大知识产权培育与保护力度

  “双打”期间,宝安区科技局结合自身职能从加大知识产权培育和保护力度两个方面全面开展相关工作。如发动区内企业申报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补贴、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补贴等科技计划项目;通过区域互动、部门联动,对自主知识产权产品采取政府首购、给予加分支持等措施,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辖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建立软件正版化长效保障机制。此外,该部门切实开展知识产权“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宝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严管十二类重点产品

  “双打”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宝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坚持“打”“防”结合,深入开展打假和打击逃漏检行动。2010年10月至今,共出动执法人员3095人次,重点检查包括汽车配件、手机、服装、家具在内的各类生产企业共1557家;检查相关产品63730批次,货值超过135亿美元;检出不合格批次222批,货值约952万美元。
  按照“货物可见、风险可控、质量可追溯”的“三可原则”,该部门加大对出口汽车配件、手机、玩具等十二类重点产品的检疫监管力度;同时对体系不健全、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和涉嫌生产加工假冒伪劣产品的黑窝点进行重点抽查。

  【宝安区人民法院】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宝安区人民法院在“双打”期间积极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自2010年10月以来,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4宗,涉案金额1636万元;已审结16宗,判处犯罪分子22人,共处罚金300余万元;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906宗。其中,通过受理“DEHN”注册商标仿冒侵权案、“剑南春”注册商标伪造侵权案等民事案件,有效增强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影响。
  据悉,该院下一步将探索与市场监管、科技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共同搭建知识产权保护平台,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沟通协调,互享资源,从而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搭建协作平台,监督关口前移

  为在“双打”期间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宝安区人民检察院着力搭建协作平台,拓宽线索来源渠道,以促进刑事立案与监督。行动以来,共受理审查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共51件83人,批捕40件67人;受理审查起诉“双打”案件47件72人,起诉34件52人,涉案金额达2057.16万元。
  为确保专项行动在检察环节的畅通,该院还将监督关口前移,适时介入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案件的立案环节,变事后监督为同步监督,积极完善侦查引导机制和规范捕诉衔接机制,有效防范取证不全面、不及时、侦查程序违法等问题。

  “双打”典型案例

  【案例一】孔某洲、曹某梁制售假冒啤酒案
  
  2009年11月1日,宝安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联合宝安市场监管分局查处了一个假冒注册商标窝点。经查,嫌疑人孔某洲、曹某梁于2008年8月开始租用宝安区福永街道稔田社区某工业区砖房,生产储存假冒啤酒。未经商标注册人“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委托,嫌疑人生产假冒“青岛”啤酒143箱,假冒商标标识7万套;假冒“珠江”啤酒71箱,假冒商标标识200套。嫌疑人上述行为涉嫌非法制造、销售注册商标标识罪。
  由于该案性质恶劣、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侦大队立即全力开展追逃工作。去年4月19日,经侦大队在深圳机场成功将嫌疑人孔某洲抓获。去年7月21日凌晨,经侦大队根据线索,在沙井街道上南社区成功将嫌疑人曹某梁抓获归案,同日查获一个假冒啤酒储藏仓库,当场查获500余箱假冒“青岛”啤酒。今年10月26日,宝安公安分局将曹某梁等人制售假冒啤酒一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例二】销售假冒名牌DVD案
  
  2011年4月21日下午,根据注册商标权利人的投诉线索,宝安市场监管分局对西乡街道宝运达物流中心综合楼3栋3楼一物流公司的仓库进行了突击检查。
  检查现场,执法人员发现大批包装完好的DVD视盘机,涉及“LG”、“S∧MSUNG”及“SONY”3种品牌14种型号共计5833台,初步估算市场价值超过100万元。经注册商标权利人现场鉴定,标注“LG”商标的8种型号共3406台DVD视盘机和标注“S∧MSUNG”商标的3种型号共1412台DVD视盘机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由于案件已达刑事追诉标准,该部门在完成初步调查后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例三】运动水壶易脱色不予出口
  
  2010年7月20日,亚旭塑胶制品(深圳)有限公司报检一批输往埃及的LDPE制运动塑胶水壶,共计61千克/561.2美元,经风险评估分类管理系统抽中需送检。宝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根据要求抽样送检发现,型号为V00135、V00130的塑胶水壶脱色实验(冷餐油)呈阳性,不符合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国家强制性标准呈阴性的要求。2010年10月28日,该公司报检的输往土耳其的LDPE制运动塑胶水壶,共计203千克/1867.6美元,经检测,型号E44683的塑胶水壶也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塑胶水壶脱色实验(冷餐油)呈阳性,意味着水壶上的色粉会迁入饮用水中,长期饮用会引起人体中毒。宝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上述两批产品不予放行出口,并依照有关规定销毁。
  
  【案例四】“欧莱雅专柜”销售假冒化妆品
  
  2010年11月,根据群众的投诉举报,宝安药监分局对一品牌连锁商场的“欧莱雅”专柜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专柜内“欧莱雅”产品包括洗面、美白、保湿、滋养、防晒、祛痘等各种系列的化妆品。执法人员要求该专柜提供“欧莱雅”化妆品商家授权销售证明等合法手续,该专柜未能提供。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这些所谓的“欧莱雅”化妆品,其外包装纸盒上既没有“CIQ”标志,也没有品名、厂名、厂址的中文标识和生产日期、保质期。部分产品的外观印刷粗糙、字体模糊,且瓶内化妆品气味刺鼻难闻,“欧莱雅”英文商标印成“L'ORAEL”,与正品商标“L'OREAL”只有两个字母顺序的差别,非常相似,不仔细观察难以发现。调查中,该专柜负责人承认其销售的“欧莱雅”系列化妆品均是假冒产品。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81盒涉嫌假冒的化妆品实施先行登记保存,并立案调查。
  
  【案例五】谢某涛生产假冒手机案
  
  谢某涛和谢某文、庄某(后二人另案处理)在宝安区西乡街道开设深圳市方X电子有限公司(未注册),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组织50余名工人组装、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手机。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当场缴获假冒注册商标“OPPO”手机182台、假冒注册商标“BBK”手机18台、假冒注册商标“Anycall”手机350台。犯罪分子谢某涛被当场抓获归案。谢某涛的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宝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元,所缴获的侵权产品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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