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7月26日 1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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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7月25日电】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原则同意“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以及节能目标分解方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未来5年,我国将采取哪些措施推进节能减排?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方面负责人。 这位负责人表示,近期我国编制的“十二五”节能减排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实施方案拟从强化节能减排、降低碳强度的目标责任等10方面开展工作,把节能减排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抓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方式。这些措施包括推行居民用电、用水阶梯价格,全面推行供热计量收费;加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加大金融机构对节能减排、低碳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银行绿色评级制度;加快节能环保标准体系建设,建立“领跑者”标准制度;适时扩大低碳试点内容和范围。 在政策扶持与机制建立方面,将深化采用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产品等支持机制;推进资源税改革,推动落实和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加大各类金融机构对节能减排、低碳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银行绿色评级制度。 为扎实推进低碳试点,我国将组织试点省区和城市编制低碳发展规划,积极探索具有本地区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率先形成有利于低碳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建筑、交通体系,适时扩大低碳试点的内容和范围。为增加森林碳汇,我国将大力推进植树造林积极推进实施清洁发展机制下造林碳汇项目,促进碳汇林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在健全相关体制机制方面,我国将健全节能环保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法规;推广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扩大主要污染物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逐步推动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推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特许经营;加快节能环保标准体系建设,建立“领跑者”标准制度,促进用能产品能效水平快速提升;探索建立低碳产品标识和认证制度。 此外,我国还将继续加快节能减排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建设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强化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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