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7月19日 08:5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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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6月28日出台《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之后,目前国资委正在针对央企境外投资监管,筹划出台一系列相应的细化文件。 上述迹象显示,国资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通过增强文件的可操作性,对央企境外投资逐步规范到位。 尽管并未透露关于文件的更多细节,但上述人士表示,即将颁布的一系列规范文件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对《办法》中的一些条款进行细化和必要的解读,增强可操作性,另一类是针对海外投资失误的新个案,单独发文进行警示,以免其他企业重蹈覆辙。 此前,包括中钢集团、中化集团、中石油、中石化、中国中铁、中国兵器等众多大型央企都曾经在“走出去”失败中付出令人咋舌的巨额学费。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央企内部人士说,由于我国企业“走出去”仍处于探索阶段,央企境外资产运营中确实存在风险意识不强,重投资、轻管理等问题。 “在国资委的统一监管下,各个央企应该制定专门项目的负责人制度,并真正落实责任到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荆林波副所长说。他认为央企应推出企业的投资战略计划包括阶段性的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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