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新闻频道>国内财经
四部门免征重大技术装备部分进口税收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7月16日 08:22 作者 魏宁
    财政部15日消息称,财政部、工信部、海关总署、国税总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三代核电机组而确有必要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自2011年7月1日起,对国内企业为生产千万吨炼油设备及天然气管道运输设备、大型船舶装备、成套棉纺设备而确有必要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此外,自2012年1月1日起,对部分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上述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一律征收进口税收。通知还对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免税进口零部件及原材料清单进行调整。(魏宁)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中央财政下拨8亿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07-15 09:35)
·“洗白”地沟油 (07-15 08:33)
·下半年财政收入增速回落 上半年证券印花税增5% (07-15 07:35)
·半年入账近5.7万亿 全年财政超收局面有望再现 (07-15 08:54)
·财政部晒“三公”近八成部门仍未公布 (07-15 08:18)
·财政部安排今年“三公”支出预算4752万 (07-15 05:50)
·财政部公布三公经费拨款情况 因公出国预算增加 (07-14 19:56)
·财政部:6月住房保障支出增76.6%至1188.75亿 (07-14 17:21)
·财政部20日续发第15期记账式附息国债 (07-14 11:04)
·[债市]财政部7月14日发300亿1年期记账式附息国债 (07-13 17:34)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