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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月底继续审议个税法修正案
来源 新闻晨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6月16日 11:08 作者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所长高培勇、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
  增加直接税在税制结构中的比重,是税制改革的方向之一,一味提高起征点,减少个人所得税在税收总收入中的比例,不符合改革方向
    ●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
  这次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不应在起征点上做文章,而应通过适当扩大减免税范围,增加与民生相关的特殊减免税项目 
    ●网友:
  国家财税部门应尽快创造条件,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收制度,考虑家庭抚养、赡养人口、教育费用、大病减免等综合因素,实行法定免税、申请减税、退税制度
  财税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税收使用情况据新华社北京6月15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15日在人民大会堂主持召开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十四次委员长会议。会议决定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6月27日至30日在北京举行。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继续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行政强制法草案;首次审议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兵役法修正案草案。
  委员长会议建议,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审议国务院关于2010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0年中央决算;审议国务院关于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国务院关于消防工作情况的报告。
  全国人大昨“原汁原味”公布公众意见,仅15%赞成起征点由2000元调整至3000元专家谈修法:多考虑扩大减免税范围据新华社北京6月15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15日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布了自今年4月25日16时至5月31日24时期间,社会公众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原汁原味”地向公众梳理呈现了来自82707位网民的237684条意见、181封群众来信、11位专家和16位社会公众的意见。
  起征点多少合适有代表建议降至2500元
  这次草案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
  网上一些意见认为,起征点应提高,数额从3500元至10000元不等,其中较多建议提高至5000元。有些意见提出,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的生活成本及房价都很高,3000元还不够缴一居室每月的房贷。3000元的起征点不符合“基本生活费用不必缴税”的原则。
  有人建议应根据地区收入差异规定不同起征点。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建议,根据不同地区的生活成本,分别适用5000、4000、3000元的起征点。
  上海、北京、广东的部分网民建议授权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本辖区收入的实际情况,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另行规定,例如东部省份6000元、中部省份4000元、西部省份3000元等。
  还有部分建议应降低3000元的起征点。参加座谈会的社会公众代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税务系教师曹建韬提出,将起征点定得太高,不仅不利于公民纳税意识的培养,也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税收的公平性。因此,在目前情况下,起征点只宜微调,不宜大动,建议调整为2500元。
  税率怎么调:
  网上有建议改为浮动税率
  参加座谈会的社会公众代表、北京市水务局幼儿园党支部书记胡艳芳建议将工薪所得的税率修改为浮动税率。
  网上有建议,工资1000元至500元的月应纳税所得额适用1‰或者1%的税率,一是扩大纳税群体;二是低收入者有了连续纳税记录,有利于子女在异地享有公平受教育的机会。
  车船税明年起按车辆排气量征
    ■私家车最低60元最高5400元,各地可适时调整,纯电动车免征
    ■实施条例开始征意见据新华社北京6月15日电
  国务院法制办15日公布了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确定车辆具体适用税额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综合考虑本地区车辆保有情况和税负状况;乘用车应当依排气量从小到大递增税额;客车应当依照大型(核定载客人数大于或者等于20人)、中型(核定载客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分别确定适用税额;根据本地区情况变化适时调整。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免征车船税,其他混合动力汽车按照同类车辆适用税额减半征税。
  据了解,公众可在7月14日前,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或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对征求意见稿发表意见。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月25日经表决通过车船税法,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乘用车的计税依据,将按排气量大小分档计征。
  去年,车船税法草案在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时,由于税额过高,在社会上引起很大争议。而在去年10月29日车船税法草案对外公布后的两天也就是10月31日,新华社针对草案“是调节财富分配还是加税?”发出质疑。
  去年11月1日和3日,新华社又连续发文指出,车船税目前涨价不合时宜。其中在11月3日播发的一篇题为《“调节贫富”不该是车船税的功能》的文章中,新华社指出,在中国,老百姓买汽车,缴税的税种和税金总额在全世界数一数二。税务部门不能把私家车当成“唐僧肉”。
  中高档消费品进口关税还要降商务部:是大势所趋,政府部门已达成共识据新华社北京6月15日电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15日表示,我国将进一步降低进口关税,包括部分中高档商品的关税,这是大势所趋,有关政府部门对这一点已达成共识。
  姚坚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答新华社记者提问时说,商务部注意到,今年以来消费增速比去年有所放缓,但从整体看,中国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在过去几年中是增长较快的。随着我国经济增长的模式转向以内需为主,特别是以最终消费需求为主,消费应当会继续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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