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6月14日 09:5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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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年7月1日起,中国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到2012年,将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6月13日上午,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出上述信息。
意见指出,试点建立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镇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意见指出,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具体的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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