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10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审计署办公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作用,审计署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起草了这一规划。
这份长达1.2万多字的规划,阐述了“十二五”时期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提出将探索创新审计方式和方法、着力加强基础建设,同时对财政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资源环境审计、涉外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进行了总体规划。
规划指出,加强对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关注货币市场、保险市场、资本市场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反映金融服务、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中的新情况,并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深化金融改革,推动金融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
规划表示,在做好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等全面审计的基础上,关注其法人治理结构及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效果,有效揭示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制度缺陷,促进依法经营,加强管理,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规划表示,加大对金融机构执行货币政策和其他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情况的审计和审计跟踪调查力度,促进金融机构调整优化资产结构,转变经营管理方式,提高为实体经济服务水平。
规划表示,加强对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的审计,积极探索跨行业、跨市场金融活动的审计方法,提示系统性风险隐患,促进建立健全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预警体系和处置机制。
规划指出,建立综合数据分析平台,实现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金融行业的经常性审计或审计调查,完善金融审计组织方式和审计方法体系,进一步改进信息化条件下以总行(总公司)为龙头的审计管理模式,有效整合审计资源,不断提高“集中分析,分散核查,专题研究”的工作水平。
此外,征求意见稿更加明确提出,中国将全面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除巩固深化地厅级及以下行政领导干部、乡镇党委书记审计外,还将推行县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逐步扩大市(地)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探索开展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的经济责任审计。
规划还提出,“十二五”期间中国将研究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逐步建立起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体系。
“十二五”期间,中国拟在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基础上,全面开展决算(草案)审计,力争2012年底前建立决算(草案)审计制度。此外,2012年底前中国拟建立起中央部门预算执行绩效审计评价体系,2013年底前拟建立财政绩效审计评价体系和绩效审计方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