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6月09日 07:32 |
作者: |
高改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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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高改芳上海报道
上海市卢湾、黄浦两区行政区划调整方案日前获国务院正式批复。黄浦区、卢湾区两区建制撤销,设立新的黄浦区。“撤二并一”相关程序仍在进行中。
批复要求,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上海市自行解决。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总体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此次调整行政区划使得上海市的行政区划更加适应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上海《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一是有利于中心城区区级政府规模趋向合理,均衡各区财力资源配置,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民生改善;二是有利于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在更大范围内统筹资源配置,推进黄浦江沿江的统一规划和开发,更好地实施世博园区的后续开发利用,在较大区域内统一产业规划与功能布局,拓展核心城区的辐射面和增强发展力;三是有利于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更好地体现“精简、统一、高效”的行政体制改革要求。
黄浦、卢湾均处于上海中心城区的核心区域,黄浦面积为12.49平方公里;卢湾东临黄浦区,与浦东新区隔黄浦江相望,面积为8.03平方公里。黄浦、卢湾两地汇集了金融证券、现代服务、商贸物流、休闲旅游和文化创意等产业的优势资源。外滩、南京东路、淮海中路、新天地、豫园等上海著名地标都在此区域内。2010年上海世博会浦西园区也坐落在这一区域的临江地带。
分析人士指出,黄浦、卢湾均是上海房价最高的城区,行政区划调整对该区域的房价不会有太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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