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人民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5月17日 07:25 |
作者: |
杜海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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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与广东省签署合作备忘录
本报北京5月16日电 (记者杜海涛)5月16日下午,海关总署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在北京签署合作备忘录,以共同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推进转变发展方式。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出席签约仪式并会见了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
汪洋说,推动加工贸易加快转型升级,是提高我国对外开放水平、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也是广东加快转型升级的迫切要求。合作备忘录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符合广东实际,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必将为广东加快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注入新动力,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创造新经验。
于广洲说,这次海关总署与广东省政府签署的共同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合作备忘录,是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重大举措,海关总署将按照备忘录要求,全力支持广东加快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广东外向型经济在“十二五”期间更具国际竞争力。
根据合作备忘录,海关总署和广东省将在创新加工贸易管理模式、推进加工贸易就地转型和梯度转移、继续推动加工贸易内销便利化、促进加工贸易延长产业链、支持企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发展和管理创新、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等方面先行先试,促进广东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科学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充分发挥毗邻港澳、华侨众多的优势,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大力发展以加工贸易为特色的开放型经济,取得了良好成效。据海关统计,目前,广东实际经营运作的加工贸易企业约3.3万家。2010年全省加工贸易进出口额达4460.8亿美元,占全省进出口额的56.9%,占全国加工贸易进出口额的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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